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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7月22日发布了《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28号),根据决定,中国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演出处起草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并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明确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否则将予以处罚。对此网友有什么看法?欢迎参加艺人假唱、假演奏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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