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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型我秀”冠军张杰与上腾娱乐公司签约后,因公司很少安排演艺活动导致他生活困窘,提出解约。
2007年4月14日,张杰报名参加了“快乐男声”。同年4月,上腾公司收到张杰有关解除演艺协议的律师函。同年5月,张杰与天娱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演艺合同。一个月后,上腾公司将张杰告上法庭。
2008年8月,法院作出终审宣判,由张杰向上腾公司赔偿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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