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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明星组织欲“黑”蔡依林(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7日09:25  新闻午报
反明星组织欲“黑”蔡依林(图)
蔡依林

  特约记者|徐力|文

  蔡依林(反明星组织欲“黑”蔡依林(图) 听歌 blog)成都个唱即将拉开帷幕,近期将她视作头号目标的“反明星组织”自然不会错过“施展”机会,扬言将在机场、酒店拉横幅抵制,甚至还要在演唱会现场放蛇捣乱……面对“反明星组织”的言论,蔡依林成都演唱会组委会相关负责人希望有关机构能对其进行教育。

  演出方:不与这些言论纠缠

  “他们是什么?恐怖组织吗?居然敢这样公开恐吓!”一听“反明星组织”已公开放话要对蔡依林成都演唱会“下手”,演唱会组委会相关负责人张先生有些怒不可遏,但生气归生气,演唱会组委会并不打算理会这伙人,“因为没必要跟这些言论纠缠。”张先生说。一方面,蔡依林成都演唱会的所有程序都是合法的;另一方面,演出是为成都市民带来文化享受。“于情于法,演唱会都没有任何不妥,如果这种合法利益遭到了侵犯,相信相关职能部门肯定会追究到底。我们只希望能把演出做好。”

  对于“反明星组织”向蔡依林成都演唱会“出手”的原因,张先生表示不可理喻,“蔡依林能参加奥运会相关演出,单凭这点就可认定其品行毋庸置疑,需要这样举旗反对吗?”张先生认为“反明星组织”根本就不具备这种发言权,而组织成员也连自己为什么要反明星都没搞清楚,“他们的活动沟通全依赖不靠谱的网络,成员都是些涉世未深、容易被诱骗的孩子。我真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在这个组织出事前关心一下。”

  律师:过激行为可能触犯法律

  针对“反明星组织”成都分会成员的行为,四川铸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雷福根表示,就这个组织目前针对蔡依林演唱会的行为,尚无明显违反法律的迹象,也还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其言论内容一旦实施,他们的很多行为都可能会触犯法律,“有侮辱性内容的横幅肯定违反《民法通则》,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而放蛇可能会触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雷律师称,具体违法的严重性将根据实施行为、实施程度以及造成的最终后果而定,触及这些行为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雷律师同时也指出,明星应该维护自己的民族气节和公众形象,以严格的社会公德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如果违反道德标准,就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公民有批评谴责权,它是言论自由权的延伸,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公民在行使自己谴责权的同时要掌握好尺度,不能触犯他人的名誉权和人格权,否则就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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