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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熊天平演艺纠纷案一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8日17:37  新浪娱乐
歌手熊天平演艺纠纷案一审败诉

正合世纪官网截图

  新浪娱乐讯 近日从北京正合世纪文化官方网站获悉:台湾歌手熊天平与该公司的合同纠纷一审告终已做出判决,熊天平被判继续履行与正合世纪公司签订的合同。

  据官网新闻显示:08年1月9日,正合世纪公司就熊天平违约问题,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熊天平继续履行合同,并向正合世纪公司支付2007年1月至9月间的违约赔偿金。6月20日,熊天平提出确认合同已经解除、有关条款无效,正合世纪公司赔偿其可得利益的反诉请求。经过4次开庭、10个月的审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12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定“北京正合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熊威、杨洋继续履行涉案《合同书》、《2006年度工作要点》、《关于专辑、宣传、演艺问题的补充协议》。”

  新浪娱乐致电正合世纪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已收到了法院判决,但不愿透露具体违约赔偿金额。该工作人员希望提醒各演出主办单位,在邀请歌手熊天平参加演出活动时,必须确认是否取得正合世纪公司的书面授权,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熊天平与签约公司纠纷回顾:

  2006年11月28日,正合世纪公司召开熊天平新专辑发布会,现场双方表现十分融洽。

  2006年12月28日,媒体曝料熊天平街头暴打经纪人。

  2006年12月30日,台湾媒体报道,熊天平接受越洋电话采访时,承认因经纪人辱骂妻子,为报打不平才动手。

  2007年1月12日,熊天平在北京召开记者会,称其没有打经纪人,反而受到正合世纪公司威胁,要求公司道歉。

  2007年1月19日,正合世纪公司及其经纪人以熊天平名誉侵权为由,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7年5月9日,熊天平认为正合世纪公司及其经纪人称其人格有问题索赔1元而受到侮辱,当庭提出反诉。

  2007年10月2日,正合世纪公司向媒体证实,熊天平当庭道歉后撤诉。

  2007年10月31日,熊天平妻子杨洋接受媒体采访,承认和解,但否认道歉。

  2007年11月7日,熊天平律师致电媒体,称熊天平与正合世纪公司的合同已依法解除,并准备起诉公司讨要损失。

  2007年11月15日,正合世纪公司在官方网站发布庭审笔录。据庭审笔录记载,熊天平先向原告道歉,原告才撤回起诉。

  2008年1月9日,正合世纪公司以熊天平违约为由,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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