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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因从上腾艺人“变身”快男而饱受争议和官司的张杰( 听歌 blog),终于结束了“大麻烦”。昨日记者了解到,张杰与上腾历时一年多的纠纷,经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了“分手协议”。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此次“分手费”可能超过200万元。
张杰在2004年《我型我秀》比赛夺冠后签约上腾娱乐,合约期限为6年。2007年,张杰单方面发出解约函,并报名参加了湖南卫视的《快乐男声》比赛。之后上腾娱乐以违背合约为由将张杰告上法庭。
经过审核,法院认定双方“演艺协议”合法有效,张杰需向上腾公司赔偿50万元。同时,合约到2010年之前仍然有效。 王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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