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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元被拘留三小时获释 个人主页向fans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1日14:47  新浪娱乐
李在元被拘留三小时获释个人主页向fans道歉
李在元获释后在个人主页向fans道歉

  19日,控告李在元强奸的女子取消指控,李在元在被拘留三个小时后于晚11点左右被释放。据悉李在元在12月10日下午2点左右,李在元与这名女子一起喝酒,随后两人一起到某汽车旅店投宿,在第二天这名女子就在父亲的陪同下到警局报案,称李在元借自己醉酒之际侵犯了自己。

  韩国警方接手此案后,于19日向法院提出拘捕申请。而李在元在19日接受调查时虽然承认与该女子发生了关系,但一直强调对方是自愿的,否认自己强暴了该女子。而在19日下午警方向法院提出拘捕申请后,这名女子就火速与李在元达成了谅解,取消了对李在元的指控。不过因为这名女子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前,法院就已经颁发了对李在元的拘捕令,因此李在元还是难免牢狱之灾,被拘留了三个小时。

  因为李在元曾是韩国最具人气组合HOT成员之一,这次李在元涉嫌强奸丑闻,在韩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众多fans都表示不敢相信李在元会犯罪,更有不少fans在李在元的个人主页上留言,发表了对李在元的信任和支持。李在元在被释放后还没有正式对这次事件发表声明,只是在自己的主页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在文章中李在元表示:“因为这次事件让大家担心,非常对不起。我会在不久后向大家澄清自己对此事的立场,让大家担心了,再次道歉。”林一朗/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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