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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包相会》告赢《月亮之上》侵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5日10:06  新闻午报

  本报讯《敖包相会》词曲的著作权人色日玛等认为歌曲《月亮之上》抄袭了《敖包相会》的部分词曲,将《月亮之上》词曲作者何沐阳等诉至法院。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何沐阳和出版方赔偿2万元,侵权的6小节今后在该歌曲中不得被使用。

  此案一审法院认为,改编自内蒙古民歌的《敖包相会》前六个小节与《月亮之上》间奏中的六个小节基本相同。但《敖包相会》的改编者通福(色日玛之父)对上述六个小节并不享有著作权,因此驳回了色日玛的诉讼请求。色日玛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色日玛对涉案六小节享有著作权,并作出终审判决。○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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