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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朱雅清) 汪峰老东家创盟音乐的母公司A8音乐近日将安踏公司告上法庭,质疑安踏公司盗用汪峰的歌曲《我爱你,中国》,侵犯了公司的录音邻接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作为这首歌的词曲作者,汪峰昨天接受采访时称,安踏使用的是重新改编过的版本。
歌曲《我爱你,中国》收录在汪峰2005年推出的专辑《怒放的生命》中。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安踏公司在电视及网络媒体上推出大型品牌系列广告——《加油中国》,广告中使用了这首歌的片段作为背景音乐。
A8音乐认为,公司享有《我爱你,中国》的录音版权,安踏公司在使用该曲时没有征得版权人同意并支付版权费用。A8音乐的相关工作人员称:“我们曾与安踏公司进行接触,对方声称有汪峰的合法授权。但是公开出版的《怒放的生命》专辑CD显示,汪峰仅为词曲作者,并不享有录音版权。”
昨天,汪峰听说此事表示:“我拥有这首歌的著作权,而且我给安踏使用的片段是重新改编过的版本。去年我向A8音乐追讨歌曲彩铃收益的官司一直拖到现在,他们迟迟不肯拿出调解方案,我最近刚刚做出了让步,现在A8又弄出这样的事情,实在有点胡搅蛮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