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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分文未取 8000万卡拉OK版权费“四分五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2日10:21  天天新报

  新报讯 昨日有媒体报道负责收取卡拉OK版权费的音像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自前年起开始向全国卡拉OK收取版权费共达8000万元。不过截止到目前为止,不仅歌手没有拿到相关版权费,音集协以及它委托的代收公司对于款项的分配原则也受到质疑。

  对于卡拉OK开始收取歌曲版权使用费,不少歌手都拍手称快,不过等了快两年却仍然没有收到钱。歌手孙悦就表示,两年来从未收到过任何的版权费,而前不久来沪宣传新专辑的台湾歌手周传雄也明确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收到过内地相关部门支付的版权费。

  迟迟没有将收取的版权费分配给作者,负责KTV版权费用征收的音集协受到多方质疑。按照国家版权局规定,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应将代为收取后的版权费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益人。而据媒体报道,音集协掌管着8000万版权费,具体负责收缴和管理这笔费用的却是一家叫天合的公司,这家公司具有音集协的相关委托证明。

  对于三缄其口的版权费分配规则,有业内人士透露,著作权人需要经过层层“过滤”才能拿到。据悉,版权使用费首先要扣除40%给音乐著作版权协会,由他们返还给词曲作者。在剩下的60%中再扣除一半、即总数的30%作为音集协及其授权的天合公司的管理费用,最后剩下的30%则用于分配给歌手所在的各家唱片公司。

  以目前收到的8000万为例,也就是说有四个团体在其中分配,首先音集协和天合公司要拿去2400万的管理费,唱片公司拿走2400万的版权费,负责分配给词曲作者的音著协也必然需要支走一部分管理费用,然后词曲作者才能拿到最多不超过40%的收入。

  对于这样的分配比例,有唱片公司认为管理费过高,音集协以维护录音、电视音乐等行业版权所有人的利益作为己任,目前却又下设委托公司、还有将收入再通过音著协分给作者,这样庞大的机构难免分薄了著作权人的版权费收入。○鲁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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