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频道 > 内地音乐 > KTV版权使用费标准正式实行专题 > 正文
据新华社电 近日有媒体披露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自2007年起对卡拉OK收取的高达8000万元的版权费并未到达歌手手中,而其中50%的金额却成了音集协的管理费用。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12日对此发表声明。声明说,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卡拉OK歌厅经营中,涉及到唱片公司和词曲作者的放映权、表演权等,而歌手作为表演者,不应直接从卡拉OK歌厅中收取著作权使用费,可以根据其和唱片公司的约定获取相应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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