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中国音乐文化特色,具有时代感和民族风格,兼容艺术性、技术性和可听性。音乐语言丰富多彩,个性鲜明。凡是运用了电子音乐技术手段的节目均可参加表演类的比赛。组委会提倡具有表演才能的青少年用原创的电子音乐作品进行比赛,或者运用具有电子音乐特色和时代气息的音乐进行个性化的表演与舞台创编。
二、表演曲风不限:Electronica Music(电子)、Pop(流行)、Rock & Roll(摇滚)、Jazz(爵士乐)、Blues(蓝调)、World Music(世界音乐)、New Age(新世纪音乐)、Latin(拉丁)、 Country(乡村音乐)、Punk(朋克)、Rap(说唱)、嘻哈Hip-Hop等均可。
三、表演形式不限,但须选用一件以上的电子乐器或者电声乐器如(电子合成器、电鼓、电子打击乐、电吉他、电小提琴等);个人(DJ)、乐队、组合均可。
表演类型参考说明:
1、个人:自弹自唱(歌手需要选用一件电子、电声乐器,如:电子合成器、键盘、电子他等)、DJ现场打碟;
2、乐队:电子乐队、摇滚乐队、流行乐队等乐队类型均可;
3、自由组合:两个人以上的组合,一件以上电子或电声乐器与其他乐器或个人的组合,(如电子合成器、键盘与小提琴组合;电子、电声乐器与歌手组合;电子电声乐器与舞者组合;电子电声乐器与DJ组合等)
四、演员形象大方、健康向上、突出青少年的蓬勃朝气的特点;
五、节目创编须具有时代感、积极向上的励志题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