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假唱假奏”早在2005年被国务院颁发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及文化部颁发《实施细则》明确禁止,但昨天本报刊登《向假唱假演奏“开刀”》的新闻,再次传递了文化部将用法规利器惩处“假唱假奏”现象的信息。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根据文化部的部署,本市相关机构也已开始部署执法培训和调查。
假唱假奏 欺骗观众
在很多人看来,“假唱假奏”屡禁不止,关键在于“只听雷声,不见下雨”。为此,文化部在5月下旬召开全国部分省市文化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人士参加的专项会议,明确发出向“假唱假奏”开刀的信号。一些演出界人士告诉记者,尽管“假唱假奏”已成为“过街老鼠”,在演出市场上却越演越烈。某地演出业人士透露:“有家单位举办我国与某国的联合庆典演出,为避免演唱水准差距过大,中国演员全部采用‘假唱’,而外国演员则全部现场真唱。”为此,文化部有关人士指出:“假唱假奏造成了演艺界真假不分、虚假繁荣的局面。”
追星心态 助长假唱
“假唱假奏”屡禁不止的原因,是这种行为的危害性还不能被许多观众认识。在一些演出中,明明舞台上的歌手使用了还声(假唱)技术在装模作样,观众却仍然掌声热烈。有关人士指出:“这是长期形成的追星心态在影响大众的欣赏情趣。”演员以自己的真实表演,与观众的欣赏形成现场互动,这是构成演出效果的要素。但是,许多观众仅仅满足于自己喜欢的演员亮相,不去感受表演的内容和表演状态,其实是一种扭曲的欣赏习惯。有关人士还注意到,文化部这次着重提出了“电视台的文艺直播、录播节目和政府举办的庆典演出活动,是‘假唱假奏’的多发区”,这类晚会式的现场表演,因为通过荧屏间接与观众见面,因此,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对口型”或“对手型”的现象比比皆是。但是,按照国际乐坛的惯例和公认的准则,任何现场表演,都必须具有“此时此地”的真实性。此次,文化部把“禁假”的矛头指向“多发区”,是让现场表演艺术回归真实的重要措施。
霸占荧屏 水准下降
电视直播、录播文艺节目以及政府举办的庆典晚会,长期被人们排除在“营业性演出”之外,但这次被列为“多发区”。其实,今年年初的央视“春晚”采取“真唱”,导致一些歌手无缘亮相,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文化部有关人士指出:“假唱首先违反了法律法规,侵犯观众权益,演员依赖假唱,不利于自身发展,还造成少数无实力的知名演员长期霸占荧屏,导致总体演出水平的滑坡。”尽管大多数演员不愿在舞台或荧屏上“对口型”或“对手型”,但确实有不少演员热衷于假唱,通过频频亮相“混个脸熟”,某些人的演出费还高得惊人。声乐界专家指出:“假唱永远出不了帕瓦洛蒂、莎拉·布莱曼!” 本报记者 杨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