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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楚生合同性质成关键 下周四该案将继续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8日02:45  北京晨报
陈楚生合同性质成关键下周四该案将继续开庭
陈楚生现在只能等。解约案再审 胜负尚不明朗

 

  晨报讯(记者 王琳)昨天,陈楚生和天娱的解约案在湖南长沙再次开庭,天娱就2600万赔偿金的依据进行举证。记者昨天分别致电双方代表律师,了解到目前该案焦点在陈楚生和天娱的合同性质问题上。下周四该案将继续开庭。

  这次开庭历时两天,16日庭审中,天娱首度表明请求裁决确认陈楚生的解约行为无效、他应继续履行合约的立场,遭到陈楚生代理律师周俊武的回绝。陈楚生方面在举证中还提交证据指责天娱逼迫陈楚生签订合约、带病演出以及隐瞒其收入750万元,均遭到天娱方面反驳。昨天,记者致电陈楚生代理律师周俊武,对方表示昨天开庭主要是天娱举证2600万赔偿金的依据,“天娱按照之前陈楚生在公司一年多每月演出等事宜收入40万为依据,计算出了一个预期利润损失,从2008年12月陈楚生提出解约到合同期满还有76个月,最终的预期利润损失就是3100万,考量到陈楚生现在的情况,天娱稍微降低到2600万。”周律师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委托经济合同是不包含预期利润损失的,但天娱认为他们和陈楚生签订的并非委托经济合同,“我们提出天娱隐瞒其收入的目的是要证明对方也有违约行为。”记者随后致电天娱代理律师吴刚,对方也表示合同性质是双方分歧的焦点,至于合同是何性质,吴律师称“下一次开庭时我们将向仲裁委具体阐述合同性质问题”。

  周律师表示,下周四双方将进行最后的辩论,“在完成这个程序后,我们才能等待仲裁委宣布何时对该案做出判决,我们当然希望越快越好,但是否有胜算我现在不能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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