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组合东方神起3位成员起诉经纪公司合同太过苛刻,并要求解约的案件前日在韩国初审。组合成员中3人希望脱离事务所后,继续以东方神起组合的名义发展。而经纪公司一方则表示公司形象因为这次官司而受到损害,已经遭受了150亿韩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约8200万元),不过法官也表示希望当事双方能够和解。
当日庭审中,SM公司的律师表示,3名东方神起成员与SM公司之间主要矛盾是SM公司曾禁止3人参与他们自己投资成立的化妆品公司的宣传活动。SM公司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担心东方神起的形象受到影响。而对于东方神起提出的所属协议时间过长的问题,SM公司的律师表示,即使在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最新公布的所属协议范文中也规定了歌手与经纪公司之间所属协议的时间长度不受限制。此外,东方神起3名成员声称SM公司从来都没有给他们出具过具体账目,SM公司方面出示每隔6个月就会发给他们这段时间的各种收入分配收据,并让他们签名确认。最后公司方面提出希望能够尽快解决这次纠纷,目前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50亿韩元,而企业形象受到的损害更是无法用金钱来计算。
东方神起方面则坚持希望脱离事务所,但继续以东方神起组合的名义发展。这次法院对SM与东方神起3名成员的纠纷受到众多东方神起fans的关注,在前一天12万名东方神起的fans还向法院提出请愿书,表示支持成员解除与东方神起的协议。东方早报记者 李云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