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红艳)纷纷扬扬闹了7个月的陈楚生与天娱传媒公司的“解约门”终于有了定音。日前,长沙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确认陈楚生与天娱传媒解除经纪合约和词曲合约,而陈楚生向天娱支付650万元赔偿金。
2008年12月31日,陈楚生突然缺席湖南卫视跨年演唱会,随之在2009年1月12日向法院单方面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与公司天娱传媒解除合约。2009年3月25日,天娱提出索赔2600万元的解约条件,随之又将索赔额度增加至2700万元。
“这650万元赔偿金包括未来可能对代言商家造成的经济损失。”陈楚生代理律师周俊武说,“对比目前已被披露的国内选秀艺人解约费,陈楚生的赔偿金算是最高的。我觉得天娱对这个结果应该满意了。”而事实上,天娱对此赔偿金额并不满意。天娱方面代理律师李凤祥透露,因为不服本裁决,天娱已向长沙中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裁决。
各媒体对此事件的报道几乎都称650万元创国内艺人赔偿金纪录。不过,昨天有知情人透露,陈楚生实际赔偿金额不足300万元,因为天娱此前对陈楚生存在收入拖欠,双方将有一个最终结算。对此,周俊武说,判决书上确实写的是650万元,但现在还没有到执行判决的最后期限,理论上这个期限大约是10天。
“不足300万元”,这实际也只是一种推测。据一位唱片公司负责人透露,通常情况下,针对赔偿结果当事双方会签订保密协议,真实数字不会公布出来。就像当初尚雯婕与天娱解约,对外宣称是700万元,事实上据知情人透露大概是300万元。一般而言,艺人解约金被虚报,对解约歌手和新东家来说可以提升歌手的身价,对原经纪公司而言则可以警示其他歌手。因此,艺人最终实际支付的解约金对公众而言其实是笔糊涂账。
事件主角陈楚生前晚在京参加完“为伟大祖国骄傲——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金曲盛典”之后,目前已赶赴国外参加一个爵士音乐节。据当时采访到他的一位记者介绍,陈楚生是本月21日拿到的裁决书,并说自己眼下尚无能力支付赔偿金,会考虑向朋友借或签约新公司。至于新东家,此前传言是华谊音乐,不过陈楚生和华谊方面都予以否认。华谊音乐总经理袁涛昨天只是说,如与陈楚生签约,华谊投资拍摄的影片《风声》主题曲将由他演唱,而《风声》将于国庆期间上映。
其实,抛开是非判断,此次“解约门”事件折射出的背后问题更值得人们深思,那就是身处造星时代的歌手、经纪公司,如何抵御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真正回归音乐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