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黄硕)娱乐厅拖欠卡拉OK版权使用费,被中国音著协会告到朝阳法院,要求其支付版权使用费及违约金近29万元。据悉,这是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开展以来,我国第一例“违约诉讼”。
音著协称,去年8月25日,中国音著协会与“云南大明星”签订了三份《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合同规定:中国音著协会许可“云南大明星”在其所属卡拉OK场所使用其管理范围内的《音像作品》;“云南大明星”应按照合同规定,将版权使用费汇至指定账号。
同日,双方就版权使用费的具体收费事宜达成了协议,“云南大明星”对其所属三家KTV场所2008年度应交版权使用费的数额进行了确认,所属欢乐园店、大拇指店、楚雄店总金额为35万余元。
然而,“云南大明星”仅缴纳了7万元,余款26万余元虽经多次催缴,一直无理拒付。RB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