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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泉陷入“代言门” 起诉对方赔偿1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6日10:14  新浪娱乐
羽泉陷入“代言门”起诉对方赔偿120万

羽泉组合

  新浪娱乐讯 近日有传闻称“羽泉代言被骗,正在筹备官司预起诉对方”,对于此消息,胡海泉给予了肯定回答,但细节并未透露,现已交给律师处理。律师李静传表示,羽泉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已经解除,同时判令该公司向自己赔偿违约损失人民币120万元。

  明星代言近年来成为一个焦点话题,更是成为消费者的“眼中钉”,但也并非明星总是站在强势一面,他们也有被骗的时候。据悉,羽泉最近就被“骗了”,现在正在筹备一场官司。羽泉的代表律师李静传表示,陈羽凡、胡海泉(即“羽·泉”组合)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深圳市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已经解除,同时判令该公司向自己赔偿违约损失人民币120万元。

  李静传告诉媒体,2005年“羽·泉”与该公司达成协议,双方拟成立赛米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经营项目为MP3、DVD两种,由公司出资195万元,即持有65%的股份,“羽·泉”为产品形象代言人,并持有35%股份,不过鉴于该公司对“羽·泉”的名人效应对未来“赛米公司”的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起到的重要作用的认可,该公司将代“羽·泉”缴纳出资款105万元。按照合同上的规定,赛米公司的成立及股权安排的完成在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不过合作协议早已于2005年9月就签署完毕,可至今中科诺仍没有成立赛米公司。而且从协议内容可知,使用“羽·泉”作为形象代言的前提是代缴出资105万元后,且还应得到“羽·泉”商务代表的同意及认可,但事实情况“羽·泉”并未获得任何应得的股东利益和告知,而该公司的部分产品就已经打着“羽·泉”的代言旗号开始销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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