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庚本月21日被曝向韩国当地法院申请解约,不过日前韩庚通过律师就解约事件做出回应,称解约原因是收入分配不公及过度劳累。他指出,最近几年几乎一天都没有休息过。自2006年开始,除了在演出时能够回到中国做片刻停留,其余时间必须要呆在韩国。因为身体长期承受压力,他的胃和肾患上了不同程度的疾病,还曾经因为通告过于密集累到打点滴。他以健康为由向公司提出休假要求,却遭到了拒绝。
先是“东方神起”,再是SJ,韩国最知名的经纪公司为何同时有艺人闹出解约事件?这不得不从韩国艺人的“奴隶合同”说起。据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刚刚发布的对20家韩国娱乐经纪公司的调查显示,韩国几乎每家公司都与艺人签订非常霸道的“奴隶合同”,这些合同中,有不少极为不平等的条款。如出国时必须得到公司许可;怀孕、堕胎等不可隐瞒;谈恋爱前需申报备案;家庭成员是否有人负债或有丑闻也必须要上报,甚至有些合同中还出现艺人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要向公司汇报这样严重侵犯个人私生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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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庚的“卖身契”
1.要求签订13年的“合作”期限,还规定如果韩庚因为生病或是其它原因暂时不能服从SM公司的安排,需要延长时间以满足13年的规定;
2.如果想要跳槽,韩庚得赔付公司3倍的培养费及公司损失的两倍费用;
3.韩庚进行演艺活动需要无条件地服从SM公司的安排,没有任何修改的权利;
4.在训练期间,如果韩庚迟到或缺席都会罚款,如果有超过一天没与公司联络,公司即可取消与他的合同;
5.在利润分配上,专辑销量只有超过5万张时,SJ团队才能获2%的利润提成。至于海外活动的收入,则先要扣除SM统计的开支和费用,剩余利润才可以分配给队员;
6.SM在2007年签下了两份由公司提出的单方获益协定,这两份协定的签署,意味着韩庚将没有任何机会提出任何有利于自己的条约。 据天府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