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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柯发表“哀兵论”:唱片公司已成为时代悲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4日16:10  新闻晚报
宋柯发表“哀兵论”:唱片公司已成为时代悲剧

宋柯 摄影/周斌

  晚报记者 韩垒报道

  音乐人哭穷,音乐网站埋怨用户不愿付费,运营商又怪音乐人拿不出像样的作品。新时代下的音乐产业,原本简单的生意经变得复杂,这让人们担心接下来的几十年里,会再也听不到好音乐。昨天,第十七届蒙牛优益C东方风云榜“真音乐的3.0时代”研讨会在上海举行,而作为唱片公司的唯一代表,太合麦田总经理宋柯坦言,这样的情形下,消亡的不会是音乐本身,而是他们这些兢兢业业做音乐的唱片公司从业人员。

  “歌手、词曲作者收入已增加”

  就算只是偶尔看报纸的读者,也能有机会看到歌手或者音乐人抱怨,版税拿得太少,生存不容易之类的话。但宋柯却说,流行音乐人这两年其实活的很好。

  宋柯表示,内地音乐人这两年的酬劳增长很快。几年前向词曲作者买一首好歌,唱片公司大概只需要付出两三千元人民币,现在却已是七八千起跳,甚至到了两三万,翻了将近10倍。而让录音师录音的价钱也从两三千增长到了一万。“都不知道资金是哪里来的,还能养活这么多人,有些我看写得很一般,但也能赚不少钱,所以他们其实并不缺少工作的动力。 ”

  至于歌手,宋柯表示他们的收入更是“不差钱”。“就算一个唱夜场的歌手,一年下来也有10万以上的收入。歌手常说侵权,但其实他们最关键的嗓子、样子别人都盗版不了。 ”在一片水涨船高声下,唱片公司只能接受越来越高的人力成本。宋柯表示,歌手和词曲作者还有法律保护其版权,但作为唱片工业的核心版权——母带版权,虽然归唱片公司所有,但中国却并没有法律予以保护。

  “我们抑制不了网络的欲望”

  一个统计数字,中国三大传统娱乐产业,每年电视台支付给电视剧制作公司的费用大约是100亿人民币;70亿的电影票房中,大约有40%归电影公司所有;而音乐产业中收入最高的部分无线音乐,一年可以诞生200亿人民币的收入,但从电信公司流入唱片公司的,却只有5亿。

  宋柯认为,所有网站的数字音乐业务,“多少都有些暧昧的侵权,版权不清晰,互联网不主动保护版权,反而惯坏了消费者。为什么看电影甚至电视剧是要付费的,到了音乐这里就是免费的呢? ”宋柯表示,音乐这个行业不是赚不了钱,而是互联网赚了多少钱,和唱片公司都没有关系。 “唱片公司既抑制不了音乐人的欲望,也抑制不了网络的欲望,最后只成了这个时代的悲剧。 ”

  “李宇春救不了唱片”

  虽然宋柯手中握有内地唱片市场最卖座的歌手李宇春的音乐版权,但他还是表示,光靠一个李宇春仍然救不了唱片工业。

  宋柯表示,李宇春占太合麦田一年的营收大约在20%左右,已经是国内最顶尖的艺人了。而太麦在内地唱片界的排名也十分靠前,但这一切都不足以挽救整个唱片公司。宋柯表示,除非有巨无霸型的唱片公司诞生,能在和百度、新浪、电信这样的行业巨头谈判中拥有足够的筹码,否则唱片公司根本没有与之谈判争取权利的资本。宋柯介绍,这样的巨无霸必须拥有35%以上的唱片市场份额,但目前来看,国内的几家大型公司,市场份额都不足15%。 “如果没有巨无霸,唱片公司就两条路,要么倒闭,要么转型做经纪公司,做电影,做策划。像太麦今年也要拍电影,没办法不拍啊。 ”

  不过,宋柯依旧表示,李宇春这样的艺人依旧需要积极“争取”。 “一个歌手能占到一个公司两成的收入,怎么可以不争取。更何况她一场演唱会,1万多张票3小时就能卖光。”宋柯表示,和李宇春的合约年底到期,届时必然会有一番激烈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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