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旭日阳刚被禁唱《春天里》 汪峰:未经许可商演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2日10:3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官方微博

  是旭日阳刚唱红了《春天里》还是《春天里》成就了旭日阳刚?昨日,有媒体报道,汪峰方面明确告知旭日阳刚今后不能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里》,在网络引发热议。成都商报记者致电汪峰,他表示叫停的不光是《春天里》,而是他的全部作品。汪峰还就此专门写了一篇 5000余字的文章,详述个中原委。

  叫停风波

  去年,旭日阳刚演唱由汪峰创作的歌曲《春天里》的视频爆红网络,旭日阳刚也因此被大家熟悉和喜爱,进而被央视综艺节目《我要上春晚》发掘,并最终走上春晚舞台。

  不过昨日却有报道称,旭日阳刚的经纪人黎冬透露,汪峰方面打来电话,明确表示旭日阳刚今后不能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里》。消息一出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其中不乏为旭日阳刚抱不平的声音,“感觉汪峰特不仗义。人家给你把这话首歌唱红了,你却反咬人家一口。虽说是你自己的歌,但试问有多少人知道这首歌是汪峰的,还不是人家有创意,把这首歌唱红了。”

  汪峰叫屈

  这则报道刊出后,汪峰在自己的博客发表了长达5000字的文章为自己叫屈,表示叫停是正常维权,也是为了旭日阳刚的发展,“如果永远翻唱别人的作品,最终是不会长久的。”

  在这篇名为《关于<春天里>不得不说的故事》的文章中,汪峰表示自己也曾为旭日阳刚深深感动,不过随后他却发现事情变味了,“旭日阳刚越来越频繁地未经我和版权公司许可使用并演唱我的《春天里》及我的其他作品”,他还质问旭日阳刚,“任何一个艺人的作品及权利长期的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用于包括纯商业演出(在内)的所有活动,有哪家公司和经纪人可以视而不见?”

  汪峰还表示,“在春晚前一个月左右,我的公司以及经纪人多次与旭日阳刚方面沟通,善意提醒和建议他们关于使用我的作品的问题。但事情继续照原样发展下去。”基于这样的原因,“我的公司以及律师都决定对这样的事态进行制止。原本想直接发表官方声明,但我觉得出于尊重应该事先通知对方。之后我的经纪人就给黎冬打了电话,我所知道的情况以及看到黎冬给经纪人回复的短信表明,他们非常感谢我们之前的帮助,并且非常愿意今后拥有自己的作品,同时表示从即日起不再使用我的作品。一切看上去都很和谐,也合理。但事情绝非这么简单。今天一早的这篇文章(指媒体报道),让我彻底清醒和愤怒了。”

  对于网络上一些“汪峰因旭日阳刚走红而不平衡”的猜测,汪峰反驳说:“首先不会带他们去《怒放》演唱会。如果说之后我后悔了,那就更不应该允许并签署同意《春天里》由旭日阳刚在2011央视春晚演唱了。”汪峰透露自己甚至向春晚表示,要把付给他的费用转赠给旭日阳刚。汪峰的文章发出后,获得了众多网友的支持,表示应该尊重版权。

  旭日阳刚已停唱《春天里》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了旭日阳刚方面,获知两人昨晚在南通有演出,演出的歌曲已经不再是《春天里》,而是《迷失》和《今生缘》。旭日阳刚成员王旭的妹妹王蓉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她一天都奔波在路上并不是很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并表示黎冬只是旭日阳刚成员刘刚的经纪人,而非旭日阳刚的经纪人:“我刚刚看了汪峰老师的博客,我们很理解他的无奈,也尊重汪峰和他的经纪团队的决定。”王蓉表示她和他哥哥都非常喜欢汪峰,“能写出《春天里》,内心一定很丰富,很有文化底蕴,是我们敬重的人。”不过王蓉说这件事来得很突然,有一种被利用的感觉。

  律师支招

  对于汪峰提出的版权问题,成都商报记者咨询了一位律师,该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得很明确,汪峰作为《春天里》的创作者拥有著作权,“如果商演,必须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否则就是侵权。”

  成都商报记者 徐云霄

   看明星八卦、查影讯电视节目,上手机新浪网娱乐频道 ent.sina.cn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相关博文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