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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阳刚被禁唱春天里 汪峰:更重要的是尊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2日17:53  南方日报 官方微博
text1 汪峰:不许再唱《春天里》!(真实对白)

  免费助旭日阳刚上春晚

  汪峰在博文中回顾,自己去年在朋友推荐下看了旭日阳刚网上翻唱《春天里》的视频,看完后深受感动,于是在上海“怒放”演唱会上,让他们和自己同台演唱《春天里》。汪峰说自己的初衷是,想在他们“身处社会底层,怀揣梦想但无人问津的时候”,提供“无私的、诚恳的帮助”。演出不出意料地取得了巨大成功。

  演出结束后,汪峰告诉旭日阳刚,希望他们能创作、拥有属于自己的作品,“如果永远翻唱别人的作品,最终是不会长久的”。此外,他还明确表态,不会多次继续这样的合作,因为不希望“形成一种互相炒作的趋势。”出于这样的考虑,他拒绝参加旭日阳刚冲击“星光大道”年度冠军的决赛,希望他们以自己的实力获得成绩。

  汪峰还透露了自己免费助旭日阳刚登上兔年春晚的详细过程“第一次央视来找我签署同意函的时候,还有使用费。但我没有收取费用,因为和最初的帮助一样,真正的帮助是不需要回报的。”后来春晚要出版音像制品时,央视支付了一笔费用给汪峰所在的公司,而汪峰则打电话给负责春晚歌舞类的导演,表示会在春节假期后,将这笔费用捐给央视,由央视转交给旭日阳刚,“希望他们给自己买把好一点的木吉他”。

  否认“禁唱令”是出于嫉妒

  成名之后的旭日阳刚越来越受欢迎,频频出席各种晚会活动以及商演,演出中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日益引起汪峰的警觉“因为他们越来越频繁地未经我和版权公司许可下使用并演唱我的《春天里》以及我的其它作品”。汪峰还提到,在中国流行音乐史上“旭日阳刚和我之间在作品使用上的事例绝无仅有,是第一例……就是:唯一针对性翻唱。他们只选择翻唱我的作品。”在春晚前一个月左右时,汪峰的公司以及经纪人多次与旭日阳刚沟通,表达了希望他们演唱自己原创作品的意愿。

  与此同时,媒体和网络上出现的种种新闻标题,例如“《春天里》成为旭日阳刚的成名曲”,“汪峰借助旭日阳刚人气回升”,在汪峰看来都是“无聊、可笑的言论”。汪峰态度明确地否认了外界所谓“嫉妒旭日阳刚”、“心态不平衡”等传言,同时自信满满地申明:“《春天里》一经问世,就已引起巨大的轰动,也受到很多人的喜爱,绝不是因为旭日阳刚的演唱才体现它和我的价值……我需要这样的提携和炒作吗?一直以来我本人在歌坛走的是这样的路线吗?”在文章结尾他再次表达了自己的立场“希望大家能真正开始尊重所有创作者。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包含背后不为人知的无数心血!”“我从来都不是他们(指旭日阳刚)的敌人,希望你们懂得我给予过的帮助的意义!”

  旭日阳刚表示尊重汪峰

  另据报道,旭日阳刚方面表示尊重原唱汪峰方面的要求,刘刚经纪人黎冬在接受采访时,承认网上传言的旭日阳刚商演价格达3万至5万元一事属实,但表示该组合正在约歌和创作新歌,由于已签的演出合同里没有要求一定要唱《春天里》,所以可以唱其他歌曲。同时他表示正在跟汪峰方面沟通,希望能够通过支付费用的方式演唱汪峰的歌曲,但目前仍未得到回应。

  记者浏览各大网站对此事的回帖发现,大多数网友对汪峰的诉求表示理解和支持,一些人认为,旭日阳刚既然已经涉足商业演出,就必须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版权费,按照知识产权法规办事。也有少数网友称,旭日阳刚的演唱对于《春天里》的传唱和推广起到的助推之功是毋庸置疑的,希望双方通过协商处理此事,劝“不差钱”的汪峰大度一点,允许旭日阳刚通过付费方式继续演唱,“做个顺水人情”。

  南方日报记者 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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