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流行榜》赛制介绍
《中国音乐流行榜》参选范围及标准
1.在全年内,由中国内地和港台地区、及其它华语地区的各大唱片公司、音乐制作公司、发行公司、歌手本人等推出的华语流行歌曲。(《中国音乐流行榜》的评选周期按农历年计算。)
2.具备自有版权或得到原作者授权的完整原创音乐。
3.向《中国音乐流行榜》组委会递送打榜歌曲CD。
《中国音乐流行榜》评选构架
每周新歌推荐:内地、港台各5首
周榜(内地、港台TOP10)
依据:新歌曲目由节目组根据当周收到的CD进行初步筛选,由听众及评委的综合投票评选出周榜单。新一周分数清零,累计票数继续用作季度评选。
季度榜(内地、港台TOP10)
依据:季度候选名单来自每周内地、港台榜的前三名,由听众及评委的综合投票评选出季度榜单。新一季度分数清零,累计票数继续用作年度评选。
年度总榜(内地、港台TOP10)
依据:候选名单来自前四季度内地、港台榜榜单,由听众及评委的综合投票评选出年度榜单。
(责编: y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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