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队参赛和比赛规则
乐队要求:
A 所有乐队成员需均为非职业人士,并且在比赛过程中和任何唱片公司不能具有任何合约。
B 乐队成员人数在2-6人之间,并且演奏至少一样乐器。
C 除欧洲古典音乐外,音乐形式不限。
D 乐队成员需贯穿比赛始终并且只在一个乐队中表演。
E 参赛成员需长期居住于国内,对国籍、年龄、性别、职业没有限制。F以前参加过亚洲决赛的选手不能参加本届比赛。
G 如遇到自然灾难、战争、政治因素等不可抗力因素,组委会不保证所有在比赛过程中参加比赛的乐队能顺利完成所有赛事(包括2012年ASIAN BEAT亚洲决赛)。
歌曲要求:
A 始终表演同一首歌曲,和决赛曲目相同。
B 只接受原创歌曲。
C 往届Asian Beat参赛使用过的曲目在本届比赛中不得使用。
D 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
E 比赛过程中允许使用各种乐器,包括音序器、采样器、DJ设备等。
乐器和设备要求:
A 参加中国大陆地区分赛区比赛时建议使用Yamaha产品。
B 中国大陆赛区总决赛时,乐队可以使用其他品牌乐器。
C 在ASIAN BEAT亚洲节拍音乐大赛总决赛时,不允许使用非Yamaha品牌的乐器,除Yamaha不具有该乐器的情况除外。
二、弹唱参赛和比赛规则
A参赛者应为非职业人士,并未与任何唱片具有唱片和演艺等合约。性别不限,年龄应为18岁(含)以上。
B参赛者限定为1-2人,并可以熟练演奏一样乐器,所演奏的乐器仅限于木吉他(民谣吉他或古典吉他)或电子钢琴。
C参加弹唱比赛时,参赛者应准备1首歌曲,曲目性质要求为带有演唱、乐器伴奏和歌词的歌曲形式,歌曲风格不限。
D参赛时,参赛者和参赛歌曲应自始至终保持一致,在未取得大赛主办方同意或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中途擅自改变或更改。
E参赛歌曲以及歌词不应涉及黄色、暴力、恐怖和血腥、反人类、反宗教、反政府等内容。
F参赛者应遵守大赛主办方的比赛安排(时间、地点、比赛流程),参赛期间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G在参加中国大陆赛区总决赛时,弹唱参赛者可以使用其他品牌的乐器。
三、大赛选拔方式
初选方式(第一赛程)
联盟经销商收集乐队和弹唱的参赛曲目,报名的乐队和个人提交一份曲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从所有的初选报名的参赛者中,推荐最多5 个乐队和个人提交给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对报名提交的参赛曲目进行筛选。组委会确定出各参加分赛区比赛的20只乐队和个人。
分赛选拔方式(第二赛程)
分赛区进行现场乐队和个人选拔比赛,其中评委由承办经销商和大赛组委会共同确认,并由评委对参赛者进行评选。各分赛区选拔出的参加中国大陆总决赛的乐队数量为1支和1人。
总决赛选拔方式(第三赛程)
总决赛进行现场乐队和个人选拔比赛,其中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知名音乐人士担当,并由评委对参赛的乐队和个人进行评选,但总决赛最终只会选拔出一支参加亚洲总决赛。
四、乐队的评分标准
各项奖项评分总分:100分
奖项 占评分比例
原创 20%
现场台风 20%
乐队整体配合 20%
乐器演奏技巧 20%
乐队现场人气 20%
弹唱的评分标准
各项奖项评分总分:100分
奖项 占评分比例
创作 25%
舞台表演 25%
演奏演唱技巧 25%
现场人气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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