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音乐人白天不亮指化妆品公司侵权 呼吁版权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6日11:27  新浪娱乐微博
白天不亮微音乐主站截屏 白天不亮微音乐主站截屏
Si je t'aime silkfloss x Lu1歌曲页截屏 Si je t'aime silkfloss x Lu1歌曲页截屏

  新浪娱乐讯 近日,随着《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公布,其中数条条款引起音乐界对于版权保护的热议。4月16日,音乐人“白天不亮”通过新浪娱乐声明,某化妆品牌在未经作者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他创作的歌曲作为自制营销短剧主题曲。他通过公司向该品牌发送律师函,但对方拒绝就侵权行为做出说明和进一步回应。对此白天不亮称,会为了维护音乐创作人的版权坚持到底。

  声明全文:

  著名化妆品牌羽西的网络营销短剧《闺蜜门》在我厂牌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厂牌旗下音乐制作人白天不亮与独立音乐人木夕兔共同创作的音乐作品《如果我爱你(Si je t’aime)》用作该片主题曲。

  在我方得知该情况以后,我方与该剧导演卢天航取得联系,并向对方提出交涉,对方非但没有给出任何合理答复,反而以恶劣的口气说:“你们不就是想要钱吗?”“这种事情你们告了也没用!”

  此后,我方向负责该片拍摄的上海艾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及该化妆品牌所属的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做出相应赔偿。

  律师函发出后,拍摄方公司立即回复了我们,称他们将尽快调查此事,并称此曲是由品牌方面提供,做出回应后后便了无音讯,而品牌所属公司则无任何回复。我们于律师函中要求立即停止的侵权行为对方并任何行动。

  对此,我们感到对方对音乐人以及音乐人劳动成果的极大不尊重,作为音乐人我们感到非常的难过以及愤怒。

  在此,我方向该品牌方面以及短剧拍摄公司进行严正交涉:

  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正式赔礼道歉并做出相应赔偿。

  我也向社会呼吁:请尊重音乐人的劳动成果!提高版权意识!

  未经他人许可,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与偷盗无异!

  虽然类似的侵权事件很多,多数也无疾而终,维权的道路看起来也不是那么明朗,但我们一定会抗争到底,国内这样恶劣的风气一定要遏制!不能让音乐人失去做音乐动力!希望全国的音乐人、爱音乐的人联合起来,为能听到更多好的音乐联合起来!

(责编: wwt)
分享到:
  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相关博文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