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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各地KTV版权费确定 北京全国最高(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1日13:08  新京报
2009年各地KTV版权费确定北京全国最高(图)

一位骑车人路过正在修建的戏楼。本报记者 杨杰 摄

  本报讯 (记者王荟)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日前发布了“关于2009年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的公告”,上海和北京以11元/天/包间的收费标准位列第一。

  音集协称,本次公告的收费标准是根据抽样计次数据和各地区具体情况确定的。浙江、天津、广州以10元/天/包间的标准列第二位。公告中,标准最低的是四川、宁夏、新疆、青海、西藏、甘肃、贵州,均为8元/天/包间。

  今年的收费标准与去年相比,最低收费虽然仍为8.0元,但是执行此标准的地区由去年的一个(贵州)增加到今年的七个。此外,最高收费降低了0.1元。

  北京的标准今年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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