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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版权费已收8000万 分配问题受质疑

  □朱雅清王秋实侯艳

  央视近日报道,收取歌曲版权费用的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自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费,至今收取版权费已有约8000万元,其中30%用于自身管理费。

  对于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音乐人和唱片公司负责人,他们对高额管理费表示质疑,认为版权费分配不清不楚。

  管理费用占三成

  从2007年开始,音集协授权天合公司收取卡拉OK版权费。天合公司相关人员称,收来的版权费首先扣除40%给音乐著作权协会以返还给词曲作者;剩下的60%再扣除一半作为音集协和天合公司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的30%;剩下的钱,再给歌手所在的唱片公司。

  业内人士有质疑

  音集协和音著协的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工作人员曾说,在各KTV点播率最高的歌曲,版权主要来自四大国际知名唱片公司而非国内唱片公司。四大唱片公司之一华纳的音乐事业部负责人范志超说:“华纳的台湾分公司收到过相关预付费,但内地分公司从没收到过音集协下发的卡拉OK版权费。”

  太合麦田旗下拥有朴树李宇春满文军、张亚东等。但其副总裁詹华称,公司只收过一次歌曲版权费用,共1000多元。

  华谊音乐总经理袁涛说:“截止到今天,公司只收到了一万多元卡拉OK版权费。分到我们这里,连剔牙的钱都没有了……我也搞不清楚音集协是如何分配收入的。”

  入行至今,小柯为那英林忆莲萧亚轩陈奕迅等歌手创作过不少经典歌曲。谈及音著协和音集协的收入分配,入行多年的小柯也是一头雾水:“每年多少会给一点,但是没多少,而且没有人告诉我哪一笔是卡拉OK的收益。”听闻8000万元中有30%是音集协和天合公司的管理费用,小柯哭笑不得地说:“这个管理费还真挺高的。”

  音集协表示会解释

  音集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协会已取得授权音乐电视作品66165首,对一些唱片公司“未收到版权费”的说法,可能存在沟通上的问题;针对一些歌手称“没拿到版权费”的说法,版权费主要是给音乐著作权人即词曲作者的报酬,并不涉及演唱者的分配问题;对媒体质疑的管理费收取比例等问题,音集协随后将以统一声明的方式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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