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内地唱片业可以用三个关键词来概括:方向、情怀和规则。有人认为,目前的内地唱片业已接近“崩盘”,在中国 移动以彩铃产品给唱片业带来巨大利润的同时,它的“音乐片断性”也在歪曲着唱片公司向未来发展的方向。而另有唱片业资深人士认为,目前的内地唱片业已经是“黎明前的黑暗”,唱片公司在经过各种融资和并购之后,已经洗牌完毕,“中国已‘入世’5年,2008年奥运会也举行在及,如果政府能以强有力的政策介入版权保护,那么未来几年内,整个唱片业的规模将数十倍于现在。”
方向
数字音乐下载代表未来?
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基于手机为平台的新媒体业务的主要产品彩铃所带来的庞大市场都像是一个无心插柳柳成荫的结果,它源自韩国,因为技术含量不高,在开始并不被人看好。刚开始时,凭着各种幽默、搞笑的个性彩铃来使大众逐渐接受这一学名为“回铃声”的概念,但随着市场越来越大,被切成1分钟左右的音乐作品越来越受欢迎,加上刀郎、庞龙这样的在彩铃市场上取得超级成功的歌手的推动,中国市场所拥有的4亿手机用户的庞大市场,使多年在盗版和非法下载的夹击中萎靡不振的内地唱片业终于获得了资本的青睐。
获得资金后,唱片业在从以前作坊式经营向工业化经营的转变中,却缺少了与产值相对应的行业规则及完善的法律法规,致使各种恶意侵权行为不断。由于利润太高,一些小SP一边明目张胆地侵占自己并不拥有使用权的音乐作品,一边与版权所有公司打官司,再在官司判决后,从非法所得中拿出一小部分赔偿了事。受这种混乱局面影响,电信运营商一再抬高对 SP 准入证的门槛,并在今年 4 月 20 日召集了一些 SP 与唱片公司老板们召开了成都会议,决定绕过SP,直接与唱片公司签约。紧接着,7月18日,中国 移动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成立 M.Music 无线音乐俱乐部。随后,就有了庞龙等歌手新专辑的“无线首发”。
此举对SP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一些上市SP公司的股价也应声而跌。但中国 移动在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了一个最大的难题:假如全国所有的唱片都通过无线音乐俱乐部首发,它单一的平台如何能把宣传和推广做好呢?这对唱片公司而言,无异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有数据显示,其中1%的产品占据了99%的收益,这样的分配模式既不合理、也不适合行业的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是,彩铃市场的产品与传统的唱片产品相比,无论是题材、方式都表现得太功利性,更因巨大利润的诱惑,一些唱片公司在制作唱片时更是直奔着无线市场而去,加上彩铃都是“肢解”成1分钟左右长度的特性,让人甚至怀疑它到底算不算是音乐。在目前看来,它庞大的市场和利润已成为一些唱片公司的主营收入,但是它的产品特性能代表这个行业的发展方向吗?这些问题引起了业内人士的重新思考。
2006年2 月24日,苹果公司宣布,iTunes在线音乐商店已经销售10亿首歌曲,而仅次于苹果的Napster 公司首席执行官Chris Gorog 也向媒体宣称:“到目前为止,全球仅有5 %的音乐市场实现了数字化,我们目前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国际唱片工业联合会于2006年10月12日发布的统计数字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球数字音乐销售额达到9.4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倍以上;数字音乐成为支撑全球唱片业增长的主要力量,并迅速从去年底占全球唱片行业销售总额的5.5%增加到了今年的11%。因此,国际专业电信研究机构Juniper Research预测,到2011年全球移动音乐市场总收入将达到140亿美元,其中来自整首歌曲下载服务的收入将占32%。
与此同时,今年5月16日,中国音像协会会长刘国雄在上海举行的的“2006中国国际音像电子博览会”上表示,2005年中国网络音乐单曲下载已经创造了高达36亿元人民币的收益。而在国内大约7200多家的在线音乐网站中,真正能提供正版下载服务的还不到20家。假如有强有力的政策介入,即使7200家在线音乐网站只剩下10%在提供正版下载服务,这将会是一个多么庞大的市场?
在内地唱片业的历史中,从业者们或者摸着石头过河,或者直接复制相对成熟的欧美唱片工业的成功经验。2006年2月6日,由普徕老总陈戈创立的巨鲸音乐网宣布开通,引人注意的它的成立资金中还有姚明的200万美元,并由“姚之队”管理者章明基担任了该公司的董事长,这至少说明,在商业开发上非常成功的“姚之队”对数字音乐下载在国内的前途也十分看好。同时,爱国者音乐网、九天音乐网和A8音乐网等,也都把目光放在了数字音乐下载这一领域,在唱片资源相隔不太大的基础上,几家公司都在服务与价格上在找差异化竞争。爱国者音乐网的COPY了苹果的iTunes,将价格定为0.99元人民币一首,并且需要使用由爱国者生产的MP3;九天音乐网单曲下载是1—2.5元人民币/首,它还提供了歌曲包月的租赁服务,可以在电脑里对该歌曲有阶段时间的收听权,但到了期限后,如果想再听,还需继交费。A8音乐网是单曲0.5--2元人民币/首,包月价15元人民币;而巨鲸音乐网的价格是1元人民币/首,并通过制作各种音乐风格的频道TOP100排行榜,为听众提供了选择性分类。
但这几家网站目前的真实经营状况只能是冷暖自知。付费下载音乐对国内的消费者来讲,消费意识的转变等问题,这需要长期的培养。当产品与服务满足了用户特定需要时,掏钱的行为才会变得理所当然。对于这几家网站而言,目前的主要任务应当是如何扩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而今年另一起值得关注重要事件是7家唱片公司告百度MP3搜索侵权案被判不成立,这会成为制约数字音乐收费下载的一个瓶颈。对于唱片公司和MP3搜索流量占到28%的百度公司来讲,这将是一个漫长的博弈过程。
情怀
原创厂牌创立者的推动意义
高晓松在谈到内地唱片业时曾表示,内地唱片业的进步是由天才推动的,在天才到来之前,其他人只是在老老实实地做着商业模式,只有天才出现了,才能推动这个行业朝前走。
收费模式、硬件技术就像是唱片业的交通工具,而创作力却是它的永远的核心推动力。那些充满个性或者谓之天才的音乐人之所以能有机会进入这个行业,与推崇创作力的原创厂牌的存在密不可分。
回首内地流行音乐20年来的路程,从1994年的“红星生产社”、“字母唱片”,到90年代中后期成立的“麦田(blog)音乐”、“嚎叫唱片”、“摩登天空”等,正是由于厂牌创立者们对原创音乐的培养和扶植,使得许巍、郑钧(blog)、丁薇(blog)、尹吾、朴树、清醒乐队、木马乐队、谢天笑与冷血动物等歌手和乐队得以与歌迷见面,使内地唱片业在音乐风格上出现了多样化的产品,一些处于“地下”和边缘的乐队也有了可以将他们的作品引入大众市场的机会,这是作为一个完善的工业市场不可或缺的。 因此,我更愿意将这些厂牌创立者的初衷,归咎于他们对音乐的“情怀”。
虽然《求佛》、《香水有毒》等歌曲在比较长的时间段内占据着彩铃排行榜上前几名的位置,但在今年成立的原创音乐厂牌“十三月”和“星石”的推动下,一些过去被称作小众音乐如苏阳乐队、万晓利等人的作品终于也以制作精良的Flash在麦乐迪这样的地方出现了;而沉默多年的张楚和有“女许巍”之称的姜昕(blog)也传出将要推出新专辑的消息。而推动这些歌手发片的原因就是由卢中强和王磊(blog)今年成立的原创音乐厂牌“十三月”和“星石”的出现。
“十三月”由经营着娱乐和商业性很强的“网络秀”公司老板卢中强创立,在商业化运作的同时,他又以对音乐的私人品位与鉴赏能力签下了在“地下”久负盛名的万晓利和苏阳乐队,并请高手创作了两首备受好评的Flash,通过“网络秀”的平台和通道去推广。并且他还在与“声音玩具”等一些作品很好、但对大众而言相对边缘的乐队进行接触,这是一个大胆的尝试,该公司也表示会为推动这些音乐而不惜成本。“艺术家不谈钱”和“在商言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是社会主流思维,相对于前些年涌现的那些诚意十足的原创厂牌,“十三月”更积极的意义在于,他们正在着用一种最商业的营销模式来推出那些最朴素、打动人心但却一直处在主流之外的声音,并且丝毫没有把自己预设在主流的对立面,没有任何悲壮的意味。
在2006年内地唱片业的急功近利和浮躁的背景之下,这些原创厂牌的成立在令人尊敬的同时,也会在未来显示出它们唱片业产品细分的促进和一些有实力的音乐人观念的改变。
规则
政府介入的 KTV 版权收费
2006年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在其网站上正式发布公告,宣布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此举有望解决多年来卡拉OK版权的混乱局面,但这一标准被一些KTV经营者协会认为过高。但拥有庞龙等艺人的鸟人艺术周亚平认为,这一标准不是过高,而是太低。他认为,无论是在无线增值领域还是国外像iTunes这样的数字音乐下载,版权这一块的成本都是很高的,几乎占到了一半左右。而现在的一间卡拉OK包间每小时的收费就是这一标准的数倍。
2006年11月29日下午,在北京举行的“中国音像协会著作权保护工作会议”上,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总经理江凌作为音像作品权利人的代表,宣读了代表着中外80多家音像单位为捍卫自己著作权不被任意侵犯而共同起草的《音像作品权利人的共同声明》。
其实这已经不是版权所有者们第一次进行集体行动了。早在2004年3月1日,国际唱片业协会就已委托律师事物所向陆续向国内大大小小的卡拉OK厅发送了律师函,要求经营者停止对包括环球、华纳、百代、英皇等国内外近50家大型唱片公司的音乐电视(MTV)、音乐录影(MV)和卡拉OK作品的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金。至当年的3月24日,拥有多家连锁店的麦乐迪公司与唱片公司方面的法律代理举行了和解协议签约仪式,并收到了由麦乐迪北京三家分店交付的共36万元赔偿金。而在场的国际唱片业协会亚洲区总裁绕锐强则盛赞此次“和解”,称这是中国权利人保护自己权益的一大进步,并且“至今没有看到官方参与调节纠纷”。
而今年是由政府牵头,然后各唱片公司响应。但是在细节上依然被一些KTV经营者质疑,收费标准如何定、收取的费用如何分配到作品权利人那里等等。实际上,从2003年11月正东唱片告北京纯音娱乐公司侵权开始,所有唱片公司告KTV经营者的侵权官司都会以胜诉并得到相应赔偿而告终,综合几起赔偿结果来看,每首歌的侵权费用为7000元人民币。也有一些大型娱乐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出台了相关的收费标准,自己一定会拥护。因为相比于侵权所带来的赔偿风险及精力,合法地经营才是KTV行业的长久之计。而对唱片公司来讲,KTV也在某种程度上对唱片公司的产品起到了相当程度的市场推广作用。
因此,有唱片公司老板表示,向KTV收费只是为了培养经营者们学会为版权交费的习惯,“如果所有的唱片公司联合起来告KTV侵权,那全国每一家KTV最后都会以无力支付如此大的赔偿金而关张,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KTV确定收费标准更积极的意义在于,经历过大大小小的侵权官司和行动之后,政府终于牵头介入。而知识产权、版权是一些国际公司抱怨最多的问题之一,中国已“入世”5年,2008北京奥运会也举办在即,这让多年以来一直挣扎在各种侵权行为中的的唱片业从业者们看到了希望和决心。张阿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