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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版权收费又发生变化 标准从包间改成点击数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11:53 扬子晚报
去年“KTV收费风波”引起了行业内的震动和普通民众们的关注,可最后一年下来“没有KTV商家交费”的收场让人感觉“不了了之”。昨天江苏省“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启动仪式在鼓楼区文化局举行,会上公布:KTV收费又将启动了——不过今年的收费标准将不再是去年提出的8元/包间/天,而是将推广之前在青岛实验过的“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采用计算点击率收费办法收取版权费。但由于收费时间和收费标准都仍未确定,也就是说,KTV行业仍可享用相当一段时间的“免费午餐”。 去年4月,江苏15家KTV与中国音像协会签约,按8元/包间/天的标准缴纳版权费,有消息称确定交费的有81家。然而,按包间收费却一直受到质疑,因为如果上座率不高,为不营业的包间交费让商家在情感上难以接受。而有的歌点击率高有的却点击率低,打包交钱,这对那些“红歌”的著作权人也不公平。因此,收费工作步履维艰,据了解,目前全省的KTV收费基本陷于瘫痪。此次即将在南京实行的“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是国家文化部推出的,去年已经在青岛、郑州、长沙提前做了试验。今年,这套系统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南京虽然不是试点,但南京市文化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南京也不会落后于其他城市,要加快安装“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南京市歌舞厅协会会长李新宁告诉记者:“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就是一个‘曲库’,有精确的点播计算系统,曲库中的歌曲如果被点播了就要收费,不点播不付费”。但是对于这个新的收费标准,李新宁也表达了自己的焦虑,“一旦大家开始交费,就会受到词曲作者的关注,万一他们认为没有收到钱,来找KTV商家打官司,这时候,经济纠纷该如何解决?”其次,KTV版权费还要解决收费标准问题,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收费模式,什么样的收费标准,目前大家似乎都不清楚,而且还相当缺乏沟通。 本报记者 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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