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杰伦号”背后的噱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4日09:51  红网

  作者:王军荣

  周杰伦(红网:“杰伦号”背后的噱头 听歌)前往南京开唱时曾悄悄乘坐秦淮河画舫,一睹秦淮河桨声灯影的美景。近日,当时杰伦乘坐的“聚宝号”画舫被改名成了“杰伦号”,并在船内挂满了周杰伦的照片。(4月30日《现代快报》)

  周杰伦是明星,他有数不清的纷丝。这对于商人来说是,这里面蕴藏着极大的商机,周杰伦曾经坐过“聚宝号”画舫,这是“卖点”。将“卖点”扩大化和焦点化,那就意味着生意兴隆、财源滚滚。凭着商人的精明,“聚宝号”画舫改成了“杰伦号”,并在船内挂满了周杰伦的照片。而且,“杰伦号”上最特别的就是一幅与杰伦同比例的大幅纸质模特,笑容满面地坐在原来杰伦坐的位置上,前面的茶几上还放着杰伦品尝过的状元豆、雨花茶。据称,这个“模特”可以供游人照相。可以想象出的热闹:将会有数不尽的周杰伦纷丝光顾。钱是赚定了。

  我理解粉丝的热情。不能与偶然同一时间相聚在“聚宝号”画舫,在不同时间与偶然影子相聚于“杰伦号”,那也是幸事。或许粉丝会非常感谢“杰伦号”,给了他们这样好的机会。我在想,周杰伦用的东西很多,到过的地方也不少,如果都如此,恐怕都得改名了。当然,这只是笑话。

  将杰伦乘坐的“聚宝号”画舫改名为“杰伦号”,是要征得人家同意的。否则就是侵犯人家的名誉权。凭什么让你无偿使用?周杰伦是艺人,他的名号可不是随便能够让人用的。就像他做广告一样,也是要收费的。虽然,周杰伦代言的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广告存在误导消费者,使用的批准文号也已被注销,并被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可人家的代言费却是一分也不会少收。

  将杰伦乘坐的“聚宝号”画舫改名为“杰伦号”,让人想起,北京海淀区牡丹园附近的一家火锅店,其男厕所里有一个设计十分出众的小便池,是给姚明(红网:“杰伦号”背后的噱头)专用的,因为一般小便池只有不到1米高,这个却足足有1.5米高。

  “杰伦号”画舫也好,姚明专用便池也罢,无非是借着名人、明星的名气,集聚人气,从而达到赚钱的目的,至于是否侵权,恐怕不在考虑之列。那些名人、明星可能没有闲功夫与之争辩,但商家却应该懂得法律,应该懂得尊重人家。或许一些人巴不得名人明星与之打官司,可以让自己借此机会出名,哪怕是骂名也好。

  在我看来,商家制造些“卖点”吸引消费者倒也无所谓,但应该是在法律和道德的范围内进行。就因为坐过画舫就将其改名,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无非是在制造毫无意义的噱头,让人更觉得可悲的是,此举竟让制造者津津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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