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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能不能树立反对假唱的“春晚榜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4日11:46  浙江在线

  日前,文化部就《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演员或者演出团体在营业性演出中出现“假唱”、“假演奏”等行为,可能面临国家法规的处罚。细则还规定,参加募捐义演活动的演职人员不得获取演出报酬。

  一项法规的即将出台,让公众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一台晚会将会如何表现,这似乎不太可能的事,却真的不可思议地发生了。看到这条报道后,有许多网民立即把话峰指向了央视春晚。对于多年来坚持把“真人对口型演唱”视作“真唱”的春晚,能不能抛弃“传统习惯”,要求演员全部亮出真功夫来登台献技,好象成了文化部新规能否落到实处的“试金石”和“晴雨表”。

  显然,在不少公众看来,争论央视春晚的算不算“营业性演出”,其实已经无关重要。而“假唱”之风的蔓延至今,直至到了现在需要文化部专门出台规定来“拨乱反正”,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功劳”,却与春晚为了追求所谓“播出效果”而长期推崇的“以假乱真”做法,有着千丝万缕的因果关系。所以,抵制“假唱”、反对“假唱”,甚至是法规将要实施的处罚“假唱”,能不能从春晚打开缺口、树立榜样,确实成了一种带有标志性的参照物和风向标。

  企业加工生产各类商品时,工人倘若心不在焉,就可能造出次品和废品。文艺演出中的“假唱”、“假演奏”,同样是精神文化领域中“次品”和“废品”。对“文化次品”、“文化废品”的不以为羞,却还自说自话地找出种种理由来为之开脱,不断传承这种“假比真好”、“指鹿为马”的“次品有理论”,无疑是一种“我的地盘我做主”的霸气作派。央视春晚“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高端地位,固然可以让所有观众对演员“假唱”爱听则听、不听拉倒,但这并等于说“真实的假唱”就是公众心目中的一道“美味的佳肴”。

  文化部新规能不能树立起一个反对假唱的“春晚榜样”?真的是一种很有意思也颇具悬念的期待。向来以制造悬念为拿手好戏的央视春晚制作组,不知将如何应对公众的这种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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