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如此发达,谁来维护音乐人和创作者的权益?中国目前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定什么叫网络盗版,即使是有,音乐人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在目前的中国,最没有保障的职业里音乐人绝对算得上一个。网络本来就是一个全民化的消费,或者叫全民进步,互联网的宗旨是共享,这和音乐上共享有着一定的区别。音乐产业的失衡是一个典型计划赶不上变化的案例。
即使二十年前当我们感到精神匮乏的时候,我们想弄掉外面的油水,却苦于没有机会;而当二十年后我们的精神已经丰富到做音乐如同要饭一样廉价的时候,我们却苦于没有机会向消费者伸手,以至于张亚东老师在论坛上有些无奈的说出了一个大家都很不愿意听到的感言:东乐已经有放弃做音乐的想法。作为国内的一流音乐人和制作人,发出这样的感叹到底是大众的悲哀还是唱片业的悲哀?
用EP博彩?
过去,版权在产业链中始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而当网络介入这个行业之后,版权意识开始无意识的被破坏,这个链条已经没有先前的严谨。实体唱片市场开始逐年下滑,当然这是世界现象,但在中国尤为突出,唱片业的如履薄冰成就了无数网民的免费音乐盛宴,当然在数字音乐上仍然可以带来一定比例的收益,但是在中国的现状下,这点盈利可谓微乎其微,而只是在SP的竞争中老一点油水罢了,谁敢和流行口水歌比拼SP的销量?我仍然拿张亚东老师的发言作为例子,“我们公司的艺人根本不可能和那些口水歌比,我们的艺人根本做不了那样的歌”,“但是中国有9亿农民,他们就是基本的生活保障都达不到,我不可能问他们,你们为什么不买我们的唱片。”他说的这个问题是一个好歌的评判标准问题,“大众就是喜欢的那样的音乐,而真正唱片卖得好的歌手其实并不是真正热爱音乐的人,他们只是希望通过这个出名然后挣钱”,高晓松老师的观点虽然犀利,但是却正中要害。乐坛怕没人骂,现在是骂不怕!总有一大拨人在利用这个混乱无序的市场做着投机倒把的草根上位,在没有版权保护的情况下,你也只能看着跳梁小丑一个个成了款爷,浑水摸鱼总有摸到条大鱼的。
EP对于一些公司就是一注彩票,况且制作费可以大大少于专辑的费用,做出一首街头彩铃那就意味这家公司可以游手好闲的呆上一两年,歌手开始走穴商演,这还叫唱片业么?过去的EP用来对市场抛砖引玉的,而且EP往往成为抢购和收藏的对象,可现在的市场是什么样的?出第一张EP不红,接着换团队做第二张,红了就皆大欢喜,况且现在录一首歌根本就不是什么难事,用上软件高音不够,补上;低音不稳,拼一下。一切完毕,歌手就用一两首彩铃歌开始上各种活动,白花花的银子就跟着进账。这拿到文革时期是要被打成投机罪的,这样的市场居然成了主导,这是唱片业的悲哀。
凭理想主义做事的人现在被商人们当成了傻子,所以傻子们聚在一起想着法子要给商人们来点颜色,这就是论坛的作用。
版权到底是不是关键?
现在针对的版权问题其实就是网络带来的产业弊端。中国的现状是不能和英美比的,他们在行业竞争中有很多的默契,去年年初的时候,英国唱片协会敦促国家制定了一个关于侵权的限制和惩处条例,被三次发现侵权的个人或集体都将视违法程度缴纳高额罚金,中国到底谁可以为唱片公司做主。而一些小公司甚至愿意中国人人都有一首他们艺人的mp3,罚金从何说起?现在就是一个恶性循环的产业链,唱片公司花血本做唱片,一旦铺货,网络就开始疯狂转载传播,实体唱片面对网络更是不堪一击,免费的高音质都能不费吹灰之力的拿到,实体唱片的销量直线下降,没有销量就没有版税,接着艺人叫苦,唱片公司更是难以承受花钱做免费午餐的差事,唱片业就成了一个半公益的事业,所以音乐的附加值就成了唱片公司盈利的重要环节。
在现有条件下,把版权保护作为一个议题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意义,别说中国,就是英美日本三大唱片市场都对网络束手无策。在没法保证版权利益的情况下,至少目前来说版权问题不是关键,既然控制不了还不如放任,等到该收的时候抓住时机收一把,过多的把精力放在这个问题上,是不是有点庸人自扰了?所以这个时候,音乐人和唱片公司或许可以采取一个自救的方式:开发音乐的附加值。虽然这个自救有些悲哀和无奈,但是确实是维持自己理想主义的一个支撑,就像一个职业足球运动员踢球糊不了口,倒是买起球迷纪念品来钱了,确实是不务正业,但是至少活得还体面。靠磕下去的那股劲而就只能最后成为一个现实主义者或者一个投机商人,穷困潦倒之后就很可能遇到美味后就狼吞虎咽,弄得个消化不良。
左小祖咒在营销上是个高手,其实自行定价本身就是一个自我宣传,高价位更是一个噱头,噱头仍然是需要艺人自己去琢磨的,在大众还没有实现物质温饱的时候,音乐消费难以在短时间内有所突破,艺人也应该有一定的意识去培养这样的头脑,如何制造噱头,而这噱头又不至于被人诟病被人当笑话,能做到这一点的,在中国目前只有左小祖咒,所以很多人说他不光是艺术家,还是个艺术商人,这是可取的一种方式。左小祖咒的定价行动比你一个公司为一个艺人写十篇宣传稿的效果还要强十倍。高晓松老师发言是说了句,现在做音乐没钱赚也好,大家都自由了。是的,大家都又可以很纯粹的办一件事儿了,因为我们没钱赚,理想注意在支撑这个行业。
光线计划和光鲜计划
接到风云榜论坛的邀请,作为80后乐评人的代表出席这个论坛,我是有些意外的,或者叫受宠若惊更为合适一些。乐评人这个名词现在被很多人看来已经是一个很虚的东西,现在还有谁看乐评?看图比看字麻利多了,看完了还得琢磨,费劲。我和朋友私下聊天还说,既然大家都是球迷,我们不如把业余的精力写写球评试试,搞搞体育。
大家不看文字爱看图这个多少也和音乐产业不景气有些关系,写来写去大家都是在写给同行看,那么多口水歌登上了大雅之堂,大众是不会在意太多的媒体选择的,上了晚会的歌就一定能成为街铃(声),可写文字的却偏偏不爱作口水歌的评论,大众又怎么提得起兴趣去看这个你这个文字?这个不怪大众,我觉得媒体应该负起责任。我仔细看了看光线传媒的Logo叫“Enlight”,这个翻译过来就是启发的意思,而光线在这个论坛上透露了一个比较宏伟的09计划,用1000万打造四张高质量合辑,而在这个过程中的所有费用都将由光线传媒提供,歌曲的征集对象主要是那些没有经济能力享受高水准制作的优秀音乐人和乐队,并在后期的宣传过程中光线传媒将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进行无限次的免费推广,王长田的这个计划是值得推崇和鼓励的,在大多数电视媒体都不愿对新音乐做报道的时候,光线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的这一举动如果能开展起来对中国的音乐产业是很有推动力的,现在的问题并不是大众不喜欢音乐,而是好的音乐没有被推广到大众的台面,不管如何,这样的计划是一定可以让参与合辑的艺人光鲜起来的,所以光线计划的第一步就是一个光鲜计划,先让做音乐的音乐人腰杆硬起来。光线传媒的良知和社会责任让这个事提上了日程,在唱片业如此艰难的时候,需要站出来一个敢于挑起大梁的媒介,唱片公司是不可能的,因为唱片公司就是行业的受害者,而最合适的就是一个强大的传统媒体。既然目前靠音乐没法赚钱,那么就不如花钱投资做一个巨大的推广,让人认知,刺激大众的消费欲望,让大众心甘情愿的做一笔大的精神消费,从中再树立一个大家共识的版权意识或者说限制,而唱片公司从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宣传,最后就是要刺激出一个新的良性循环。
媒体责任
说到媒体责任,我仍然感觉现在的不少媒体从业人员依然太不专业。媒体和唱片公司是两个最直接关乎整个行业命运的媒介,而媒体从业人员担负的是推广和宣传音乐的责任,从业人员不专业所导致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当然你可以毫不计较。为什么在行业中仍然有连“四大”都说不出的从业人员?为什么仍然有把唱片公司企宣和艺人经纪人完全概念混淆的从业人员?为什么还有EP、单曲和专辑都无法区分的从业人员?我觉得这几点是每一个从业人员必须明确的最最起码的常识。作为一个从业者,应该对这个行业有比较深入和全面的了解,带着行业的思考做事情,而不是混个脸熟图个办事方便。媒体需要负起很大的社会责任来规范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丧失了这样的责任感也就很难去谈论行业思考了。朱尔摩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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