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颜俊
有时候,是脆弱的自尊让我们不敢面对一些事实。
说到迈克尔·杰克逊,这十多年来随着流行和摇滚音乐的兴盛与纷争,这个白脸的妖人,已经被我们中的一部分人用狂热的崇拜泪水腌成偶像,又被另一部分人高傲的品位痛斥和遗忘。对中国人来说,也许迈克尔·杰克逊真的只是一个神话——隔着大海,被传说、复制,被销售、观看,被想念、指责……他从未生活在我们身边,他只是一个符号。对不起,他的传奇和他的遥远加在一起,就好象从未真实存在过一样。
自1979 年迈克尔·杰克逊发表第一张个人专辑(《Off The Wall》,获葛莱美大奖一项)以来,他的容颜一再更改,诉讼不断增加,腰肢扭遍全球专辑和大型演唱会的消息养活了多少记者,直到这老东西行将退休从影……我们,从封闭时代成长起来的中国青年,直到今天这个半封闭的禁运时代,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消失,却捕捉不到一点现实的影子,这是遗憾的。
更遗憾的是,对于传说,人们通常是盲目迷恋,或者盲目反对。世界该不该有王,这是一个问题,而抛开炒做之后的流行乐是不是应该有王,则更是问题,但迈克尔·杰克逊偏偏做了王,这样,他的问题就大了。软弱的人需要王,但另一种软弱则可能以蔑视王的姿态出现——“我靠,杰克逊?他算什么东西!”
通常,是坚信自己理想的纯洁性的摇滚青年这样认为,同时他们还认为自己对一切流行事物的抵抗是建立在世界观基础上的,和那些郁郁寡欢的老梆子的道德本能不一样。理想如果和理性有关,倒也罢了,但连郁郁寡欢的老梆子都不如的是,理想在很多时候是背离本能的,迈氏受到我这一代摇滚青年的鄙夷,通常只是因为他太畅销而不是他不好。在符号化的年代,听音乐的人不愿意面对他,而热爱他的人又忙着追星,他的音乐几乎从来没有被注意过。然而他尖利、奇诡但又一尘不染的嗓音,他独树一帜的舞曲风格,他远离现实的MTV幻境和絮絮叨叨的公益活动,却偏偏要从珠光和宝气中分离出来,给音乐本身长面子。
迈克尔·杰克逊无疑是完美的,甚至已经从完美主义者进化到了变态人士的境界。如果我们可以认为多数艺术家都有点变态,或者正常人也都藏着变态的角落的话,迈克尔·杰克逊的变态显然不是什么坏事——像一个奇迹一样,他疯狂追求完美的音乐、完美的容貌、完美的表演以及完美的其他东西,而又至今没有自杀和杀人,实在是不简单。从童年时代到现在,此人保持了一种纯洁得离奇的嗓音,其尖利有如痉挛,其抒情有如仙女,如果佐以曼妙和声和玲珑配器,往往有童话效果——然而众所周知的是,这是一个成年人的世界,强行纯洁的结果一般都是虚假,要不就是脆弱,而迈氏却做到了远离人世的单纯,因此我们无法推测他的内心世界。
说到内心世界,迈克尔·杰克逊的确封闭得厉害,他不但从未谈论,也从未在歌词中表达,他拒绝与成人世界交流——据说他并没不是恋童癖,据说他喜欢和孩子交流,至少我们已经知道他在关心儿童方面已经达到了偏执的地步,如果不是为了从中找到某种能量源泉,我找不到别的解释。封闭在儿童世界里的人是不是完美的?是不是追求完美的心理疾病?我辈不便猜测。不过根据若干传记分析,迈氏在性方面的清教徒倾向和他在表演中的性感,构成了某种心理学的互补关系,这往往是试图弥补潜意识中压抑的途径,压抑是为了达到不可能的完美,而且是回避现实伤害和缺陷的方式,但为了达到平衡,则将表演中的性感,以没有异性对称出现的方式达到形式上的完美。总之,以上心理学说法可以姑且一听。
单指音乐,完美之说一般没有异议。从他狂收葛莱美大奖,可以判断至少符合了流行的完美性,而就难度、复杂性来看,迈克尔·杰克逊也超过了多数流行同行。而最重要的是音乐的创造性,一个从来不为潮流所动的人,要么是心中有数,要么是黔驴技穷,再不,就是成心吃剩饭,而迈克尔·杰克逊却在风格和流派的缝隙中创造出变化和个性,让人无处归类,倒也做到了编曲师傅的终极目标。像《Come Together》的翻唱,竟然把鬼魅的气息和大将的风度泼到了商业元素的空场上,而被指责为没有思想的人们也没有丝毫抗拒;像《The Girl Is Mine》,又是来自酸歌蜜曲的阵营,凭着极端的浪漫和朴素感,让有思想的人们不由自主。
在流行音乐的词典里,完美本来是打磨和折衷的意思,但迈氏所为,却是将气质推向极端,不但极尽辉煌华丽之能事,而且披着邪气,在陌生的曲式、融合性和节奏感上建筑了蜃景。 至于迈克尔·杰克逊在歌词和MTV里做的那些美梦——英雄救美、周游世界、独闯虎穴、称王称帝、得道升天——本来无非是满足庸人的幻象,但无疑又是迈氏个人梦想的狂热体现。没有人比他更喜欢自己,没有人比他更相信自己是神仙皇帝,在歌里,他像真正的小孩一样迷恋着传奇,以至于到了让人一眼看穿的地步。
一个女性化严重的男人,一个抛弃了肤色的黑人,一个怀有儿童心理的大人,一个像变形金刚一样表演的活人,迈克尔·杰克逊几乎不能接受现实中的一切,应该说,这是一个真正的做梦者,他抗拒了存在的基本元素,他是叶芝的好朋友。当然,他也是各种歪理邪说的迷信者——比如他以为他就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象人”(见大卫·林奇导演的电影《象人》)的化身,比如他相信自己会在1999年8月、40岁生日那天离开人世,比如他偏执的热爱制服和手套,比如他和猫王女儿结婚的真实动机……除了把梦做得更真实些,迈克尔·杰克逊无法堵住他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破绽,那些无法证实——但也无法证伪——的神秘主义,已经左右了他的世界。
和别的梦中人不同的是,迈克尔·杰克逊有能力安排他的梦,他有钱,而且可以制造更多的钱,他可以把身边的一切都弄得像舞台,这是恶性循环,还是侥幸的人定胜天? 对于天才,我们有过不同的定义,迈克尔·杰克逊作为世俗的天才,总是不能享受那些纯精神世界天才的待遇,主要还是思想落后的缘故。我们评比音乐家的时候,经常要看他形式上的革命性和思想上的深刻性是否也和音乐的完美性统一了起来,至于比较普遍的因素,什么感人、悦耳、直接,已经被唱片工业变成了泛滥的玩意,让人没法拿来当标准,迈克尔·杰克逊就是这样和(惠特妮)休斯顿之流混为一谈的。他的想象力让他独树一帜,他扭动的关节上是黑人的身体节奏,他排演了过去20年最完美的舞台和梦幻,他没有风格却可以让各种音乐风格都在传统的方向上绽出火花……作为个人,迈氏超越了聪明,有时候,人们会觉得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让他尖叫、为世俗染上光彩。
迈克尔·杰克逊真正让人讨厌的地方,并不是他本人的劣行,也不是他音乐的漏洞,因为谈论这样一个超级巨星,最终还是不可避免地要回到音乐和人之外的话题上来— —商业社会的既得利益者,文明进程的加速者、物质世界的宠物、手段和表演的神人,他当然是符号,是象征,是社会机器的一个零件,和所有肮脏的交易一样,迈克尔· 杰克逊同样在与种种造神运动达成合作,并让我们的世界在利用与被利用中前进。当然,道学家在《红楼梦》中看见淫的时候,新左派也一样要在迈克尔·杰克逊身上看见美国商业文化的强大、消费性话语的霸权特色,以及那个产业和整个社会的等级制度…… 但未必每一个理智的人都喜欢张广天,从音乐出发,其实,只有一件事需要认清——迈克尔·杰克逊是一个天才,而天才从来都是自私的。他没有义务为音乐做贡献,他只是完成自己的梦,哪怕那梦实际上一钱不值。
原文载于《音乐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