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功Or创作,这是围绕在曾轶可这位选秀新人身边最核心的话题,而实际上,这依然还是老话题。
一个歌手拥有出色的唱功,这听起来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就好比要求一个厨师能烧出一手好菜,一个医生应该有一定的医术,一头奶牛能挤出好奶一样,都算是某个行业规范里的合理述求。
但流行音乐又自有其不同的地方,谁让它属于艺术的范畴呢?而艺术的最大魅力,就在于它表现形式、方法的多样性和自由性。所以,即使在古典音乐盛行的时代,即使它的器乐演奏形式,歌剧人声演唱技巧,赋格和平均律模式,俨然为现代音乐树立了一个新的标准。但是它依然无法用这个标准彻底扼杀这个标准以外的,全世界各地的民谣、民歌,还包括我们国家的民乐。甚至它也无法阻挡住日后西班牙吉它被插上了电源,甚至接上了效果器,它也同样阻止不了大提琴变成了爵士乐团里的贝司,以及像孔庆翔那样的歌手,也能站在舞台上,也能灌录唱片。不敢想像,如果在中世纪,后者的下场会是怎样。
而当音乐与市民文化联姻,直至发展成流行音乐这种形式后,音乐的多样性、多元性、跨界性,甚至由此引出的多重标准性,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音乐形式发展的繁荣。在这个意义上,提出一个流行歌手必须——注意是必须——拥有优秀的唱功,尤其是可以用古典声乐那套标准鉴别的唱功,显然是违反流行音乐发展规律的。这么说,不是就能以引作依据,反向推理出流行歌手都不需要好唱功。只是为了说明,流行音乐相对于古典音乐的不同之处,用句通俗的话来讲,就是不管黑猫白猫,只要捉到老鼠,就是好猫。这也是流行音乐存在的意义,重要的不是其演绎的过程,而在于演绎的结果。
唱功是一种天赋,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同样音乐创作也是一种天赋,有就有,没有虽然可以勉强有,但效果也等同于没有。而流行音乐最大的魅力,就是它的多重组合性,可以用创作来弥补创作的不足,同样也可以用创作来弥补声线的不足。这种分分合合、纷纷扰扰的复杂性,也导致了流行音乐自身的复杂性,也愈发增加了歌手天使与魔鬼集于一身的可能性,而这在以音乐技巧为最高标准的古典音乐圈来讲,是很难发生的。
回到唱功与创作的关系。仅以华语流行乐坛为例,几乎所有以写歌闻名的歌手,他们几乎都拥有一副天生不被学院派标准看好的嗓音,如罗大佑、如李宗盛、如陈升、如崔健、如黄舒骏。而那些公认在声线上极其有天赋的歌手,又往往只能唱而不能思不能写,纯粹只能作为一种发声工具,如蔡琴、如潘越云、如齐豫、如张学友、如费玉清。两者都能沾边的歌手,当然也有,像黄耀明、田震、庾澄庆等等都算,但至少还从没有出现过像罗大佑与齐豫这样的集成体。
而无论是唱功好还是创作好,对于一个歌手的审美,有一件最重要的事就是,歌迷本身会因为歌手本人身上最强势的特点,从而顺着他的这些优点,而容纳他的一些其它瑕疵,甚至是明显的缺点。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史上就从来没出过,在讨论罗大佑的音乐时,会用声学标准来作为一种评判他音乐优劣的根据,而同时也正是因为罗大佑音乐创作本身的魅力,使得他无论从任何角度看,都算是比较丑的公鸭嗓,也因为歌曲光芒的过甚,而呈现出一种特殊的味道。这也就是说,在流行音乐的世界里,唱功和创作是以均势的形势存在的,只要将其中的一点无穷的放大,那么另一方面就可以忽略不计。
之所以可以得出以上的结论,那是在曾轶可还没出现前。
而在曾轶可出现后,我就必须为以上的结论作出升级,打上一定的补丁,因为之前的结论有一个很大的漏洞,那就是其中的唱功还是建立在一定的底线基础上的,它的最底线是差,是相对于平均线的差。但如果根本就是个不会唱,已经属于唱功负数,可以用唱盲来形容的歌手,那么这时候再谈创作,显然就因为没有唱功的参比性,而让创作本身,也早成了音乐意义上的话题,而不是一个唱作歌手的话题。
因为曾轶可的出现,至少升级了这样一个观点。那就是唱功不是流行音乐成功的必要元素,而创作的优秀有时候可以弥补唱功的不足,甚至让听众忘了唱功。但其最低的标准,就是歌手本人至少能够顺顺利利地将一首歌曲的内容完完整整的表达出来。往最夸张的角度说,一个哑巴能够写出极其出手的歌曲,但他却硬要用吉它弹唱的方式来将它表现出来,你说你该怎么评价他的音乐?再打个比方,一个作家字写得好看、文章又好看固然好,但事实上却并没有那么多两全其美,在这个基础上作取舍,显然就是后者更重要一点,而且只要后者做得好,甚至还一点无碍于在前者方面的缺陷。但如果是这位作家写的字,已经到了甚至不能用好看、不好看的标准来定义,而完完全全是看不懂的文盲式的乱涂乱画,那么你从这样一篇手写稿中,又如何能判断出他的文采、他的学识。
曾轶可就是这么一位歌手。虽然她的问题可以形成唱功或创作两大特点,谁更重要的流行音乐审美标准大PK,但她本身最大的问题,就是她的唱功(如果有的话),已经到了无穷阻碍她的创作顺利表达的程度,那种磕磕绊绊的飘来飘去式唱法,已经让一个正常的审美者,完全不能发现她作品中任何闪光的地方。这是对流行音乐历来不注重唱功的底线式挑战,已经完全割裂了唱功和创作之间必然存在的纽带。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就不谈曾轶可的创作了。因为,在她的现场里,我的耳朵完全没让我有机会去欣赏到她的才华。以后有机会的话,还不如直接看她的手稿吧!
文/爱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