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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又一:媒体和观众凭什么宽容张北音乐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1日12:18  新浪音乐

  由于工作上的一些安排和私人时间的问题,张北音乐节我并没有去,所以我对张北音乐节的了解全部来自于道听途说,如果本文惹怒了谁,那想必是我考察不严谨所至。

  对于此次张北音乐节,我的朋友里说好和说差的人基本各占50%,大概因为网络上愤怒的声音比较容易被人听到,所以“控诉”小组最近很红。这个豆瓣小组之所以令人关注,是因为在之前中国摇滚音乐节的历史上,大家彼此都很客气,主办方和观众之间努力维持着一种摇滚乐式的“支持、宽容、友爱”的气氛,乐迷方面从来没有这么集中的爆发过对主办方的不满——相对这种史上最集中的抱怨,张北肯定冤枉,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它不可能是史上组织最混乱的音乐节。而发人深思的是张北之前不久在内蒙的一个音乐节上,由于组织工作的混乱,甚至还出现了观众冲击舞台致使演出停办的事件。

  这真的只是巧合吗?我们的观众怎么了?或者是我们的音乐节怎么了?随着最近几年音乐节产业在我国的兴起(详情可见我另外一篇文章《音乐节,中国音乐产业的新引擎?》),我们越来越需要注意到情况的变化,是时候建立某种行业自律了。

  1、观众是上帝吗?

  不必避讳,在目前打算进入中国音乐节市场的全体(包括投资方、承办方、地方政府等等),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精力参与到这个行业中来,“有利可图”就算不是第一原动力,也是最重要的动力之一。可以说,音乐节这个东西,是目前中国摇滚乐领域唯一能够盈利的部分,而多年来中国摇滚乐这个圈子并不封闭,无论内行还是外行、新人还是老炮,只要你有投资、或者有地方政府的支持,想进入这个行业其实是非常容易的,我国摇滚乐领域本身掌握的社会资源有限,急需外界的输血。应该说,自从迷笛音乐节产生盈利以来,瞧准这个领域的各行各业的人便如过江之鲫。

  所为既然是利,那么就是在做生意而不是做公益,既然是做生意,诸位就该把这门生意做踏实,说话办事前先想想消费者是否会满意。不要一边做着生意,一边还拿着架子,以为消费者不满意就是消费者太苛刻、更有甚者反过来指责消费者太不摇滚——谁说来玩儿音乐节的人就一定要懂得音乐节是个什么东西,你希望只有那些懂得音乐节的观众来捧场吗?谁说来玩儿音乐节 人都必须是铁杆摇滚乐粉丝,你希望音乐节只封闭在这么一个小小的社会群体当中?

  顾客就是上帝这个话,难道不该成为你们做这门生意时的座右铭吗?这一句话,以后该被写入音乐节行业自律公约里,岂止是音乐节,今后所有的摇滚乐演出、摇滚音乐从业者心中都该有这个意识,不要再拿摇滚乐迷的热情当自己不足之处的借口,否则摇滚乐这个词在中国永远不可能上得了台面。这个意思,对那些中国音乐节市场的先行者们同样适用。

  2、媒体和观众凭什么宽容一切

  按理说,消费者不满意有权投诉甚至要求退票;媒体也应该行使监督义务。但为什么此次“控诉”小组在豆瓣通过民间方式爆发之后,一些从业人员非但不觉得歉然还觉得委屈,甚至指责观众不够宽容、没有眼界?为什么媒体对此事的关注也并不积极,舆论监督哪里去了?这与我国音乐节领域的传统习惯有关。

  在我国青年大多还不知道音乐节是个什么东西之前,迷笛音乐节还是一个不收门票甚至啤酒免费的小型聚会,这个聚会是那么珍贵,它在中国是独一无二的,寄托着许多人的爱与热情。而后的迷笛音乐节逐渐做大,不再仅仅是迷笛音乐学校的门面工程或者校长张帆的个人爱好,它逐渐成为了全国摇滚青年都希望能够亲身参与的大型活动。随着音乐节走出校园,在几经坎坷之后它成功变成了一个成熟的商业音乐节。在迷笛音乐节做大做强的过程中,乐迷的热情、包容、支持和媒体的推波助澜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迷笛音乐节在多年成长过程中的组织工作也出现过混乱,但乐迷没有计较,因为他们知道混乱也是摇滚乐的一部分;媒体也放弃了他们的监督权,因为他们知道处于推广期的名词“音乐节”需要的是维护而不是打击。可以说,不管是迷笛还是其他一些音乐节,能够吸引大批观众(尤其是那些慕名而来的新观众),与多年来媒体向公众展现的“音乐节的完美形象”都有着很大的关系。

  回头看看,这些年各个媒体对于各个音乐节的前期后期报道几乎是全面肯定的,这种完美形象并不是说各地音乐节从未出现过与张北音乐节类似的问题,而是说,多年来各类媒体、乐迷出于对摇滚乐、音乐节这些有潜力的好东西的发展具备期望,在这个前提下帮助摇旗呐喊四处鼓吹,使这些名词对广大青年产生了至少比周杰伦更高的文化吸引力。这种吸引力往往是吸引青年参与进来的原动力,而为了制造这种吸引力,我们在之前的许多年中确实掩盖了太多的问题。尤其是,如果令这个领域的从业人员产生一种“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爱护都是理所应当”的惯性思维,那就与摇滚青年和有志青年们善意的初衷相距太远了。

  如今是该逐步认识和改进这些问题的时候了。换句话说,不管是已经在音乐节、摇滚乐领域摸爬滚打多年的老炮,还是逐利而来准备进入这个领域的新人,我希望大家都能达成一个共识:摇滚乐如果是你的情人或者美金,乐迷就是你情人的爸爸或者你的衣食父母。该是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的时候了。

  3、问题和解决之道

  怪的是,短期利益这个词在目前的音乐节领域就好像在股票市场一样,还真的是能实现的。

  人们似乎普遍有这么一种思维:只要前期宣传做足、只要演出阵容强大、只要维持好地方政府的支持,音乐节就一定能够成功。换句话说,只要观众来了(宣传和演出阵容),然后再安全的走了(维持地方支持),这个音乐节无论在票房上还是可持续性上就都成功了——甚至口碑都不重要,因为媒体也是“支持摇滚乐”的,如果有一小撮人将他们的不满通过其他方式表达出来了,那么就是他们不懂音乐节、就是伪摇滚。因为在这种思路看来,只要我办的是摇滚音乐节,那么我在音乐节组织管理工作中的一切失误都是应当被原谅的,悖论是,你办一个音乐节,除了组织管理之外还有什么是你的工作?

  一次两次还可以,一年两年或者也没问题,但要知道,如今“音乐节”这个词在我国之所以具备吸引力,是很多人很多年努力所得,我最怕的就是在网上看到有人说“这是我第一次来玩儿音乐节,以后再也不想来了”。

  所谓音乐节,实际上就是一个以音乐为载体的游园会。不必拿见过欧洲音乐节如何脏乱差在我国说事,因为欧美地区的音乐节只要立足爱乐青年群体即可,人家的基数大、有传承有传统;而在我国则不够,在我国不吸引非摇滚族群和白领中青年,是不足以维持音乐节产业运行的——实际上这些年音乐节的票房成绩坚挺的重要原因,就是陆续有这些摇滚族群之外的人士进来看热闹。有的舒适一些的音乐节能够将这批观众留下,而有的不能,这一方面是优胜劣汰,一方面也是没能珍惜真正好的推广时期。简单的说,就是被眼前的繁荣冲昏了头了!

  最后言简意赅的说一下我以为的解决方法:1、从业人员要转变关于“摇滚乐”“音乐节”这些名词的传统思路,切勿再拿社会各界的善意帮助宽容当作“必须”,真正从服务观众的角度出发经营音乐节;2、结束“工作室”性质的主办机构,凡准备参与大型音乐节经营的,应尽早建立专门的演出公司,将宣传、制作、公关、统筹等各个部分分开,行业内部应当形成共识(如果能有个行业自律公约之类的就更好了)结束小作坊时代;3、这些年来媒体和评论界的一味支持造成了监督不力,媒体和评论界不该躺在既得利益上睡大觉,若真喜欢玩儿音乐节,该行使监督义务的时候就勤奋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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