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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麦:我们还是离不开城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0日21:27  S.D!ZINE

  不久前,一个好友声称去要云南散心。我对他的作为颇感困惑,与“西双版纳”分手,却还要追去人家故乡,狼子野心,以毒攻毒。

  云南是个好地方,我去过。天空的湛蓝直勾勾地笼罩着云南的人,湿度、温度,甚至海拔,都恰好令人发傻。当然,两眼还可以直勾勾地盯着姑娘看出神--因为云南特产邂逅之城。走婚,是云南纳西族人的求爱方式,当地人这样给我解释:“只要未婚男女看对了眼,当晚男子便可潜入女子家,女子以点蜡为信号,呼唤男人上床交换。次日清晨,女孩做熟一条鱼,若那男人吃了,便表示同意。不久他们便可以经历人生的第二次沐浴(据说纳西族人一生洗三次澡,出生、结婚、死亡)…

  像我这样的游客们,正是听说了当地人前卫的民风,而纷纷效仿起来。先是有了游客与当地人的走婚,渐渐发展成如今的游客间走婚,渐渐地“婚”的概念也被淡漠了,随之而来的是乐此不疲的“走起来!”、“走一个!”。几年后,纳西族知道了这一行径的准确称呼“一夜情”,惊叹,还是城里人的民风前卫。

  必须插一句,我只是个看客。

  我喝了几口苏里玛,瞪眼听着桌子对面这个穿着入流的纳西男孩,给我编制着他的故事,和古老的传说。他叼着一根烧尽的烟屁股,坏笑着盯着一路走过的有客姑娘。席间,男人们大笑,没有人会记得那些无聊的笑点,我想这一刻,我们nature high了。

  云南的酒是喝不醉人的,一来是因为海拔高,二是因为云南人的酒很清淡,淡到一个不会喝酒的人都肯端起大碗。这倒也符合一个旅游地的宣传场面--人人皆醉。但愿这场面不是虚情假意,不是官场应酬,不是运筹帷幄,不是狗急跳墙。载我去泸沽湖的藏族老司机这样骂过,“他娘的,喝个酒,整那么多废话。”

  拉回来说音乐。

  陈升对云南的迷恋,像张悬崖勒马爱鼓楼、陈奇真菌爱南锣、梁静如果爱宁夏… 早在黄舒骏高唱《两岸》的时候,有关三里屯的准确描写,便表现了台湾人的大陆情节。那时的大陆人对酒吧很是无动于衷,多数人尚未去过酒吧;十年后,酒吧变得像老家来得穷亲戚,弃之有恩,认之丢面。

  陈升算是城中台客罢,台湾人总想找个陌生得地方避一避。可大陆也不是非洲阿!你在亚细亚总有歌迷,若是百姓也就罢了,换之歌星,熟人不识?断章取义:

  “打电话给我们的好朋友

  山清水明我们相约要去郊游

  艾迪卡拉的世界里没事就要发呆

  不知道是甚黱东西都急著跑去告诉妈妈

  这个世界很适合晒太阳吹著懒懒的风

  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女朋友”

  我们竟然还需要给电话晒太阳,带着它去郊游。难怪,纳西人总说,“你们这些城里人”。

  话说回来,这几年去云南已经不那么风雅,我一个4张儿、二婚的跛脚邻居都去过了巴厘岛。云南的风声已经被我们抛到脑后,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我们举着电脑,呼唤自然,微笑着搬进高楼;有一天去踏青,从农村离开,往大爷嘴里塞上一根“中南海”,其余半包拽进大爷上衣口袋,半带口音:“多怎(什么时候)想抽香烟,多怎来城里。”

  专栏作者:黑麦,男。京生京长,南半球流浪。三联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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