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ah Jones《The Fall》
许多在我们看来貌似熟悉的东西事实上都是一知半解,爵士就是如此。如果你问一个人是否知道什么是爵士,对方肯定点头称是。自从王若琳被称作中国的诺拉-琼斯之后,这个后起之秀就成了爵士乐的代言人,虽然与她合作过的赫比-汉考克(Herbie Hancock)有着更高的名望,甚至是老一辈大师当中唯一在世的一个人,但流行文化就是这么强大,总能让大伙的审美脱离历史,直接站在巨人肩膀上。
自从她主演了王家卫的《蓝莓之夜》以后,知名度扶摇直上,但她在电影原声当中演唱的那首《故事》(The Story)几乎成了她最后一首自以为是的爵士。在这张据说是在描绘纽约秋天的唱片当中,再也听不到类似比莉-荷莉戴(Billie Holiday)的韵味,而是像她之前描述的那样,变成了一张慢摇(Soft Rock)为主的唱片。无论《抓海盗》(Chasing Pirates)还是《轻如鸿毛》(Light As A Feather),都能捕捉到70年代的编曲和80年代的演唱。如果找一个比较对象去形容音乐走向的话,只能说这张《秋天》(The Fall)介于汤姆-维兹(Tom Waits)和比利-乔(Billy Joel)之间,这在《等待》(Waiting)和《年轻气盛》(Young Blood)当中也有所体现,这种慵懒、温煦、浪漫的感觉和爵士一样,也符合诺拉-琼斯的声线特质。
其实这样的诺拉-琼斯并不奇怪,唱片制作人贾奎尔-金(Jacquire King)之前就是汤姆-维兹的制作人,与此同时,他还为狮子王乐队(Kings of Leon)制作过一些歌曲,最擅长制作那些适合在小酒馆里现场弹唱诱惑酒客的音乐。千万不要觉得这样的形容显得低贱,是在讽刺诺拉-琼斯,如果你听懂了滚石乐队的《酒馆姑娘》(Honky Tonk Women),就一定能体会那样的氛围以及相关的魅力。那么真正低贱可耻的是什么?不是诱惑,而是那种刚唱半分钟就让顾客结帐走人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