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编辑/ 李森
他说自己有三重身份:林进璋、老爹和迪克牛仔(微博)。“林进璋”解释了他是谁,又从哪里来;“老爹”则象征着他“最舒服的状态”;至于“迪克牛仔”,不过是“一场成功的意外”。他今年五十有三,身体不再魁梧,不敢像过去那样把衬衣最上端的几粒扣子解开,露出饱满的胸肌。好在他的声音没变,粗犷、利落,像一件不经仔细打磨的石质乐器,与时间称兄道弟,然后坐下来慢慢闲谈。这是一个关于林进璋的故事,也是一段老爹的酒后心事,只是偶尔,他会披上迪克牛仔的外衣,道一句“我想你们了”,语气中满是平心静气的自嘲和珍重。
与生俱来的认命感
当林进璋还只是台湾高雄一间酒吧里的驻唱歌手时,他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用比吉斯兄弟的成名曲《I Started A Joke》为人生做总结;他也没有想到,若干年后,林进璋三个字会被“迪克牛仔”所取代。那时,他只为一件事烦恼:为什么我赚的钱总不够花。
那一年,林进璋26岁,已婚。白天,他教十七八岁的少年弹吉他,晚上则在“蓝色杜鹃”唱歌。他有自己的乐队,团员喜欢称呼他“老爹”。在他们眼中,这个长发及肩、总以背心加牛仔裤形象示人的老爹有种与生俱来的认命感。他赚得少,和康康相比,后者靠讲笑话就能挣到多过他数倍的酬劳,只有他,带着一群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闷头自嗨。几年后,一名曾经的学生请他喝酒,席间,学生半醉半醒地问:老爹,我马上当经理了,你要不要也换一份工作?他答:我换不了啊——“不管怎么说,在酒吧已经有一点资历了,薪水也还OK,如果不干这个,再从头的话只能当保安了吧,我又不懂别的。”学生半晌不语,末了拍拍他的肩,说“老爹加油”。
这一阶段的林进璋,月收入在5000人民币上下浮动,常有捉襟见肘之感。他清楚地意识到,“当一名伟大吉他手的理想”已无实现的可能,不如唱到被酒吧辞退为止。至于和理想背道而驰,以及如何变成了“我最看不起的那种人”,则是老天给他开的玩笑了。
当缓流遇上风华正茂的80年代
林进璋的吉他手之梦始于高中。当船员的叔叔送了他一把旧木吉他,没有调音器,“6条弦都不对,而且当时学吉他的环境是很闭塞的,根本不知道怎么去练。”两年后,台湾的校园民谣开始流行,市面上渐渐出现了一些自学教程,“反正也无聊嘛,就开始摸。”摸到高中毕业,他已经能熟练地弹奏唐·麦克林(Don McLean)的《American Pie》。大学伊始,他买了三本笔记本,同学听课,他则趴在桌子上手绘六线谱;或是逃课去附近的地下室音乐屋,“台湾那时候的黑胶唱片都是盗版嘛,10台币一张。平时大家没什么消遣,没有Pub,也没有乐队伴奏,就跑到音乐屋听DJ放西洋歌。他大概有五六千张碟吧,音响还是JBL的,所以一泡就一整天。”
在这种氛围下,林进璋接触到了摇滚。这种有别于原木吉他的失真音色和直击人心的抒情方式向他投去了一道刺眼的强光。他向班费预支了4000台币,从毕业的学长手中买来一套乐器,和几位好友组建了乐队。为尽快还上这笔钱,他趁暑假去工地灌浆,“薪水还不错啦,但那不是人干的,累惨了,还完钱就拍屁股走人。”小伙子们常顶着众人复杂的目光,拖着破音箱,绞尽脑汁地模仿唱片里的音效。也正是出于这种貌似无用的锻炼,林进璋学会了琢磨,“好比披头士(The Beatles),我们自己的技术很缺乏,就会一直钻研在这个音那个音,它是用锤音呢,还是推音呢,反而察觉到里面有很多细腻的情感。”
当他开始养家糊口,向更年轻的一代传授吉他技巧时,属于他的“老派”已不再备受认同。彼时,以邦·乔维(Bon Jovi)为代表的硬摇滚正大肆风靡,急速、华丽、混沌、凶狠的技法席卷了摇滚青年,不留情面,不畏强力,一如曾经征服了林进璋的《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披头士乐队1967年的经典专辑)和《Hotel California》(老鹰乐队1976年的冠军专辑)——不同的是,林进璋的时代是漫漫缓流,而后者,“代表了80年代的风华正茂。”
变成了自己最看不起的人
关于林进璋变成“迪克牛仔”的故事,无须赘言。1996年,他和上华唱片签约,旋即被冷冻两年,“几乎不会有人认为快40岁的人还能唱多久。”直到专辑《咆哮》在香港意外走红,他才突如其来地尝到了明星的滋味。公司用“没有一千次的挫折,一万次的失败,就不会有迪克牛仔”打造他“悲情硬汉”的形象,但这句话并非他的本意,“我受的教育是,失败很平常,吃苦也很平常,而且当时不觉得自己苦,只觉得自己没用。一直讲过去的失败,其实蛮丢脸的,对吧,男人哪好意思张扬失败呢?不过,从商业角度看,他们的定位也没错,可能在别人眼里,我就是从失败里爬起来的人。”
事实上,上华当年为迪克牛仔设计的一整套方案都在扭曲大众对他的认知。30岁过后,他的音乐喜好就不再是摇滚,而是蓝调,即便和摇滚有关,也不是用来宣泄的“硬核系”,而是艾力克·克莱普顿(Eric Clapton);公司安排他唱《三万英尺》,他的第一反应是,我根本没有飞到过三万英尺之上,怎么唱?至于让他爆红华人世界的《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则是他最反感的一首,“我都结婚了,有没有爱可以重来关我屁事。”他的流浪、沧桑,统统不是真的,“我长到40岁都没离开过高雄,哪里沧桑了?”“老实讲,那个阶段的我,就是我玩吉他时最看不起的那种人。”
“我喜欢的是蓝调,是艾力克·克莱普顿,现实却给我完全不一样的选项。我好像做得很High,自己根本唱得很吃力的东西,没想到很受欢迎,所以从一开始,我就被颠覆了。”
从另一个角度看,迪克牛仔的挣扎其实并不如预想中激烈,“之前混得不好,那时候只想证明我行。”更重要的是,就在反反复复的强调里,他逐渐体会到了借由定位描述而成的处境,“我不在家乡了,搬到台北住,开始搭飞机,飞到了三万英尺之上;巡演的时候,就像在流浪,越唱越唱,我好像就变成了他们雕凿的那个人。世界像一面镜子,大家都说你是什么人,你就真的是,只不过自己不知道。”
命运就是如此捉弄
最红的阶段,香港红袋演唱会上(即《咆哮》后,和动力火车共同出演的拼盘演唱会),他一人返场了4次。“动力火车唱完是我,我唱完那张专辑的八九首,观众不愿意走,在那边跺脚,我就回去把前面的歌又唱了一遍。然后下台,不行,又安可,我又唱了一遍,安可了4次之后,我真的怕了,没有这样搞的。歌迷在外面鼓掌鼓了半个钟头,直到唱片公司老板、电视台老板都来后台和我握手,我还没缓过来。红袋之前,我从来没有在舞台中央站过,一点都不夸张,上台前我直发抖,抖了大概20分钟,下了台继续抖,因为太不真实。”
这份不真实伴随了迪克牛仔日后的小二十年。从香港载誉回台,他立刻现了原形,“没想到那样的光景,在台湾还是虚的。台湾靠版税,5台币一张,等于是一块钱人民币,你卖10万张,也不过10万;我刚出道的时候,台湾很少有商演,而是校园巡演,5000台币一场,还必须赶在宣传期的一两个月。所以那时候起我就明白了,当歌手只是一份工作。有人问我,你为什么翻唱口水歌?确实很不好,但我又想,如果我不翻唱,你们也不会认识我。命运就是这么捉弄,让我用一种完全不是自己想象的状况立了足。”
时至今日,老爹也不谈音乐理想,他还是那句话,“工作而已。”他早已把所有关于音乐的热情燃烧在了当艺人之前,那个会一句句反复聆听《American Pie》《Hotel California》《Tears in Heaven》的年代,那个会仔细推敲,而后认真表演,不求掌声和飞吻的贫穷时代。因此,当他今年推出全新专辑《我想你了》时,看他穿着一身与实际年龄并不太相符的摇滚装,在发布会上和小一辈年轻主持人互动,我们也能微微一笑,不问究竟。两年前,他唱了一首《老爹的回乡路》,其中一句歌词是这样的:“不管怎么谦卑,老爹用岁月奉陪”——用岁月奉陪,应当如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