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奎)两年前,国际唱片业协会在我国发起了一场MTV收费风暴,虽屡战屡胜,但绝大多数KTV企业并没有“臣服”买单 。
今天上午9时,赢得国内首场MTV收费诉讼的正东唱片公司再次走进北京市一中院法庭,要求北京美乐迪餐饮公司为使用的MTV买单。
同样是在一中院,今天下午,国际唱片巨头华纳公司还与北京知名KTV娱乐公司宜禾钱柜对簿公堂。
此前,华纳唱片公司向一中院递交诉状称,2003年11月,他们发现钱柜首体店将华纳享有著作权的三首郭富城的MTV《分享爱》、《有效日期》和《国王的歌》,以卡拉OK形式向公众放映。该公司要求钱柜赔偿每首歌曲经济损失5万元以及合理诉讼费用5万元。
今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各方。
KTV企业:KTV行业可能会消失
京城某知名KTV企业代理律师向记者介绍,目前KTV行业使用的MTV并不是一分钱不掏,每年都已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缴纳词曲的使用费。关于MTV的收费问题,目前法院判定的赔偿数额的确太高了。KTV企业的曲库一般都在2万首以上,如果以此计算,每家KTV企业将要支付的费用上亿,这是任何一家KTV都无法承受的。
这位代理人称,MTV收费之争,反映了唱片公司和KTV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如果输掉官司,MTV使用费过高,KTV企业只好把成本转嫁在消费者身上。如果消费者不买账,KTV企业只能关门,KTV行业也可能会消失。
这位代理人还提出,MTV是否收费、如何收费、谁来收费、收取多少,需要有关部门及相关法律给出明确的说法。
KTV歌迷:担心超出消费能力
记者就MTV收费问题采访了数位喜欢“K歌”的年轻人,一位歌迷的看法颇有代表性。她告诉记者,有些MTV的制作非常精良,唱片公司肯定投入了不少人力和资金,KTV企业是应该付费的。但她担心将来的KTV会不会因此而提价,会不会超出他们的消费能力。
音著协:正筹建“收费”机构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目前我国音乐方面唯一的一家集体著作权管理组织。
据该协会马先生对记者说,该组织目前只能保护词曲作者的权利,许多KTV企业已经每年按时交纳了这笔费用,但协会尚不能对唱片公司向KTV企业主张的MTV“放映权”进行集体管理。
据马先生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筹建音像版权集体管理机构,这个机构一旦成立,KTV企业就可以直接向该机构统一支付MTV使用费。
专家速评:处罚过度会显失公平
从目前法院判决的MTV赔偿数额来看,远远超过了正常的许可费用,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意在打击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但处罚过度就会显失公平,KTV企业可能会把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且从长远来看,KTV经营者可能要被迫关门。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不应以每首为单位付费
版权播放费用不应以每首为单位,而以每百首、千首的合集为单位支付费用;或者通过规定,允许歌舞厅以较低价格,通过合法途径,制作KTV进行播放等。
沈腾律师:他山之石
在香港,卡拉OK厅每年向专门的集体管理机构交费后就可以使用原声原影的MTV。在台湾,先由一两家软件公司向唱片公司购买版权后制成播放软件,卡拉OK厅再向软件公司购买。在日本,卡拉OK厅直接向制作公司一次性支付版权使用费,而且基本上不采用歌手原声原影的影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