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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河》作者告中关村图书大厦侵犯著作权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13:31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7月21日,《浏阳河》的词作者湖南省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徐先生以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为由,将二者诉至海淀法院。

  徐先生诉称:他为歌曲《浏阳河》的词作者,1957年因他被错划为“中右”派,《浏阳河》改署为湖南民歌。1994年他的署名权得以恢复,1997年11月7日,徐先生在湖南省版权局就《浏阳河》进行了文字作品登记。第一被告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在未经原告许可
的情况下,擅自把《浏阳河》收入其出版发行的CD《传世民歌》中,并没有注明词作者,未支付报酬。

  徐先生认为,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侵犯了原告的作品使用权、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有限公司违法销售侵权复制品,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所以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1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北京青年报: 李罡 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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