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丽君)就在“超女”的全国巡演闹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一封来自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的律师函却发了出去,它的目的地就是“超女”北京演唱会的主办方,理由是这场演唱会里所唱的很多歌曲都未经授权。
音著协:“超女”已侵权
昨日记者获悉,就在“超女”北京演唱会开场前几个小时,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主办方谈判破裂,未能就音乐版权使用费一事达成协议,而演唱会却如期举行。
音著协一位工作人员朱先生说,协会于9月20日向主办方发函,要求该演唱会在9月30日前取得许可,并支付版权使用费,双方一直谈到10月9日。在谈判未果、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演唱会仍于10月9日晚举行,所以她们已构成侵权事实。朱先生表示他们已经向北京演唱会的主办方发去了律师函,并提出索赔50万。
据朱先生介绍,从演唱会的节目单来看,除了少数几首原创歌曲外,“超女”演唱会的绝大多数曲目版权均归音著协管理。
争论焦点:究竟应该给多少?
按照音著协的说法,演唱会版税率最低为2.5%,照此标准计算,使用费应为实际坐位数×票价×2.5%。据考虑到实际情况比较复杂,音著协又作出一些让步,但主办方始终不肯接受。
而之前双方谈判的焦点就一直围绕着应该给多少钱而争论不休。据音著协的另一位工作人员马先生介绍,主办方只想给出二三万。“其实应该付的钱数应该是这个数的十几倍,我们说的这个版权费用也不是漫天要价,也都是有章可循的。”
马先生表示,目前音著协倾向于补救性协商,协商不成,只好提起诉讼,按最高额度索赔。而据了解,音著协正在跟踪“超女”全国巡演,一家一家地谈,目前成都的主办方已支付了使用费,上海和北京却仍在谈。
主办方:标准是他们自己定的
记者把电话打给了“超女”北京演唱会主办方之一的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但是没人接听。记者通过朋友了解到自称是该公司“法律部门知情人”女士的说法。她说,此事并非主办方不配合,自从9月22日演唱会获批后,国际文艺就不停和音著协联系,谈使用费问题,联系了不下10次,但音著协方面只提交钱,一直不肯提供详细曲目,不说哪首歌是他们代理的;节后10月9日马上接着谈,仍未达成一致。
该女士并不承认“版税最低2.5%”的标准,说这个标准是音著协自己定的。她透露,刚结束的S.H.E演唱会以及“超女”成都演唱会的使用费,都比这个标准要低。而天娱公司北京宣传部的林敏告诉记者,双方还在谈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