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香港已故女星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向法庭申请从梅艳芳遗产中领取八十万港元环游欧美,昨日(4月1日)被高等法院驳回,同时要求其支付诉讼费。
据香港中通社四月一日电,覃美金称,梅艳芳在世时,她要照顾女儿,未能远行,加上现时长期受到诉讼压力,因而想出去看看世界,缓解苦闷。由于计划带女佣、家人、护士随行赴欧美,故需要八十万港元。
法官表示,旅行不是即时性需要,加上遗产现金紧凑,每个月给予她十二万港元生活费已非常慷慨;如果节俭生活,亦可短线旅行,因而驳回覃美金的申请。TUNGSTAR/文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