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丽 1963年出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中共党员,湖北省歌剧舞剧院一级演员。1984年毕业于湖北省艺术学校(原省戏曲学校)戏剧表演专业。同年分入湖北省楚剧团。1997年,调入湖北省歌剧舞剧院。在其二十多年的戏曲生涯中,凭着刻苦的精神和良好的艺术素养,先后成功地塑造了各种人物形象,曾先后荣获全国、全省三十几项大奖。1997年,该同志以戏曲小品《一瓶茅台》获得文化部“文华表演奖”;同年以传统楚剧《思情记》和现代戏楚剧《东方税官》获第十四届中国戏剧“梅花奖”;以《洪湖赤卫队》成功扮演“韩英”又喜获二十二届戏剧“梅花奖”。刘丹丽从一个顶峰走向另一个顶峰,将一生奉献给了她热爱的艺术事业。同时,刘丹丽又是一名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在艺术上,她认真执着、勇于拼搏、呕心沥血,将毕生的心血都奉献给了她热爱的艺术事业之中。同时,她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到福利院看望孩子,多次随中国“梅花奖”艺术团深入基层,到边远山区、部队慰问演出。刘丹丽由于表现突出,多次得到上级单位的嘉奖。1999年评为湖北省艺术届最年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艺术家;当选第十届湖青联副主席、第八、九届全国青联委员;湖北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理事;中华文化艺术促进会会员;湖北省中青年优秀人才库专家及湖北省高评委委员;2000年被评为省机关职业女标兵;2001年被评为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并当选湖北省文化艺术基金会副主席;湖北省委宣传部宣传战线首批“五个一批”人才;2003年荣幸地被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03—2004年两次当选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评委;2004年当选湖北省海联会常务理事;2005年被评为中组部直管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