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波斥方大同抄袭陷罗生门 双方矛盾

2014年05月04日17:37  新浪娱乐 微博 收藏本文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小芳》原唱李春波 《小芳》原唱李春波
方大同 方大同

  新浪娱乐讯 5月4日,经典老歌《小芳》的词曲作者、原唱李春波[微博]在微博上给版权总局写公开信,要求维权。他指方大同[微博]新作《小方》副歌部分完全照抄《小芳》,但“我从来没有授权给任何人使用。”新浪娱乐致电李春波方面,李春波助理再度表示,“方大同与金牌大风确实没有联系过我们公司,也没有联系过李春波本人。”但与此矛盾的是,方大同曾在微博里表示,“感谢李春波老师让我用了他的歌”,他也在接受媒体访问的时候表示曾透过公司接触李春波方面,还透露了诸多接触的细节。双方矛盾的说法让众多网友表示疑惑。

  斥方大同抄袭《小芳》:本人从未授权

  李春波在公开信里面提到,香港歌手方大同最近的新作《小方》不仅名字与自己以往创作的《小芳》类似,而且副歌部分完全照抄《小芳》,“而且更让我惊奇的是,音乐风云榜中,歌手方大同公开说我本人有授权给他使用。本人再次声明:我从未将歌曲《小芳》的版权授权给任何人使用。”

  李春波助理表示,“方大同与金牌大风确实没有联系过李春波本人或者我们公司。”他介绍,《小芳》这首歌对于李春波来说,意义非凡,具有初恋一般的意义,目前并没有打算走法律程序,只是在进行一个咨询,李春波本人也在向版权局咨询对于这样的现象,要怎样维权,想知道在我们的音乐市场是如何保护著作人版权的。

  方大同曾在采访透露与李春波方面多次接触。此前,方大同接受媒体访问也表示曾透过公司接触李春波,还透露了诸多接触的细节。

  报道中写:“方大同透过唱片公司的同事联系上李春波的代理人,希望征得对方的同意,在《小方》中使用《小芳》的副歌部分。李春波给出的回复是:‘需要听到一个比较完整的版本,才能确定是否授权。’这个一波三折的过程对方大同而言,的确有点煎熬:‘这样就变成了我们必须做一首完成了8、9成的作品给他,如果李春波老师说‘不行’,那我们所有的工作基本上就全部报销了,包括写词、编曲等。所以我们在做《小方》这首歌的时候,还是挺担心做完之后会不会只能被放在一边。当李春波老师那边反馈说‘很喜欢这首歌,可以让我们去做’的时候,我马上就松了一口气!”

  (菇仔/文)

(责编: 虫虫)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