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7月31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歌手李春波[微博]诉歌曲《小方》侵犯著作权案。1992年,李春波创作的歌曲《小芳》红遍大江南北,其同名个人音乐专辑将该歌曲收录其中,并由中国唱片广州公司[微博]出版发行。近日,李春波诉称,在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金牌大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步升大风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行的录音出版物《危险世界》中,有一首名为《小方》的音乐作品,录音未经合法授权而使用了《小芳》的著作内容,且盗用其个人名义标署李春波本人为合作作者之一。因认为歌曲《小方》侵犯著作权,李春波将上述四家公司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停止销售涉案侵权录音;公开赔礼道歉;支付侵权赔偿金30万元及维权支出186元。(阿加汐/文)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