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有天案女三:在他家喝酒 拉到洗手间性侵

2016年06月17日 15:43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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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1日,朴有天与C某在江南某娱乐会所初遇,喝了一些酒之后一起回到朴有天的家中,朴有天将C某拉至洗手间性侵。

  新浪娱乐讯 据韩国媒体报道,17日下午,首尔江南警察局表示收到了一名C某指控朴有天性侵的起诉状,正在进行调查,C某与10日、16日起诉朴有天的两名女性不是同一个人。

  首尔江南区警局表示,指控朴有天性侵的C某今天下午1点44分左右(韩国时间)来到警察局递交起诉状,现已受理。据警方介绍,起诉状中写道:“2014年6月11日,朴有天与C某在江南某娱乐酒店初遇,喝了一些酒之后一起回到朴有天的家中继续喝酒,2014年6月12日凌晨4时许(韩国时间),朴有天将C某拉至洗手间性侵。”

  警方表示,此案件正在紧密调查中,很快也会传唤朴有天参与调查,但由于还在调查取证阶段,传唤调查日期还没有确定。

(责编:肉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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