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一伦乐漾互撕!艺人与公司何以状况不断

2017年01月20日 10:05  娱乐专栏  作者:影视圈Magazine   我有话说

  文/新浪专栏 水煮娱 影视圈杂志 宋芯心

  编辑 / 姜播    

  日前,盛一伦上诉乐漾影视拖欠艺人工资案原本应于1月12日开庭,但因乐漾影视律师提出合并、延期、终止审理三项新诉求,法庭需重新裁定,最终未开庭。

  不仅如此,盛一伦方律师同时爆出乐漾跟盛一伦的经纪合约非常不平等,包括盛一伦不能结婚生孩子,不能去探亲,不能离开居住地超过五天等,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

  可能说到这儿,很多人对盛一伦与一手将他捧红的老东家闹解约的事儿还有些疑惑?

  别着急,作者会先简单科普一下再往下说。

  为什么互告?

  众所周知,盛一伦因《太子妃升职记》中的太子一角迅速走红,而《太子妃升职记》就是由盛一伦的经纪公司乐漾影视(北京乐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一手打造。

  盛一伦于2015年6月与乐漾影视(当时名为北京乐享星天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更名为乐漾)签署了《艺人经纪合同》,约定公司在收到其参加演艺活动、第三方支付的相应款项后,扣除服装、化妆、造型、交通、住宿等成本及应缴税款后一个月内,按照约定比例分成支付其片酬。

  据查,盛一伦自签约乐漾后,除《太子妃升职记》外,还拍了3部电视剧:《漂亮的李慧珍》(正热播)、《上古情歌》(曾用名《曾许诺》,待播)、《将军在上》(拍摄中);一部真人秀:《非凡搭档》;以及许多广告、代言、商演等。并非网上所说的的拍了23部电视剧。

  在盛一伦做了这些工作后(截至2016年11月9日),乐漾已收到拍摄方支付的片酬‪3710.47万元。扣除税费及成本后,按照约定分成比例,盛一伦应得片酬1794.95万元(由此可推断,盛一伦与乐漾差不多是五五分成)。但在盛一伦多次催要下,乐漾影视公司仅支付了743余万元,尚有1051.5万元至今未付。

  加上,乐漾未经盛一伦同意私自为其更换经纪人,于是,在《将军在上》拍摄中途,盛一伦单方面向公司提出解约,并一纸诉状将乐漾告上法庭。

  之后乐漾私下盛一伦私下沟通无效,于是乐漾以“严重违反经纪合同”为由起诉盛一伦。

  这其中的“你来我往”,请看下图,图中有重点!!!

  期间,盛一伦单方面要求《将军在上》停止向乐漾支付自己的片酬,并称如片方不与上海岩吉文传传播工作室(这个后面说)签署自己的拍摄协议,自己保留停拍《将军在上》的权利。

  之后,盛一伦以身体不适为由拒拍《将军在上》,期间被网友目击在塞班岛游玩。

  所以就有了如今大家看到的,盛一伦状告乐漾欠薪并要求解约,乐漾起诉盛一伦严重违反经纪合同。

  谁的胜诉几率大?

  据知,乐漾与盛一伦的经纪合同期限为5年,目前仍在合法有效的履行期限内。

  虽然,盛一伦单方面宣称与乐漾终止经纪关系,但并不被法律承认。加上盛一伦在没有正式解约的前提下,要求《将军在上》剧组与上海岩吉文化传播工作室签订拍摄协议,实属违约,而且他也无权提出该要求。

  上海岩吉文化传播工作室的法人是著名作家、编剧海岩(本名侣海岩),他的儿子就是《太子妃升职记》的导演、《将军在上》的艺术总监侣皓吉吉。

  而侣皓吉吉和盛一伦 “关系匪浅”的传闻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不过,你要非说俩人之间是纯友谊当然也可以,毕竟这不是今天要说的重点。

  不管是关系匪浅还是纯友谊,总之俩人关系要好就对了。

  所以,从几方面来看,盛一伦解约后,要签约的就是上海岩吉文化传播工作室。

  现在回到文章一开始说的,盛一伦上诉乐漾影视拖欠艺人工资案原本应于1月12日开庭,但因乐漾影视律师提出合并、延期、终止审理三项新诉求,法庭需重新裁定,最终未开庭。

  也就是说,乐漾认为盛一伦上诉的“欠薪案”和乐漾上诉的“违约案”应该合案审理。

  不过,盛一伦方律师称两案没有因果关系,拖欠片酬事实明确,所以坚持分案审理。

  除此之外,盛一伦方律师还爆出合同中的大量不平等条约,以及透露乐漾并不具有演艺经纪经营资格。从法律上、从舆论上,无疑是在为盛一伦胜诉加码。

  但是,记者在乐漾的工商注册信息上发现,乐漾在2016年12月5日才拿到营业执照。

  乐漾声明显示乐漾于2016年10月31日向法院起诉盛一伦违约,也就是在说,乐漾在是起诉盛一伦后才拿到的营业执照。

  不过有了营业执照还不是万事大全。

  盛一伦律师表示,乐漾诉盛一伦违约则不成立,因为首先,乐漾公司不具备从事演艺经纪活动的主体资格,它没有文化部门批准的演出经纪许可证。

  此次在盛一伦与乐漾签订的合同中,只规定了盛一伦违约要承担的责任,而乐漾则没有相关条款束缚,这是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认为合同无效。

  也就是说,乐漾若想胜诉,情况并不乐观。

  契约精神去哪儿了?

  虽然在此前的艺人与经纪公司解约案件上,除了蒋劲夫败诉,多以艺人胜诉画下句号。

  虽然就目前情况来看,外界认为盛一伦胜诉的几率比较大,但不排除乐漾一方手里还有更强劲的胜诉依据。所以结果到底如何,现在还言之过早。

  但是从近两年艺人与经纪公司撕破脸的情况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似乎也从原本的互利共生开始变味儿。而艺人火了就与老东家解约也似乎开始越来越家常便饭了。

  说到这儿,咱们也不得不提到“契约精神”了。

  举个例子,盛一伦方爆出不平等条约,称严重侵犯盛一伦权益,包括不能结婚生孩子,不能去探亲,不能离开居住地超过五天等等……看上去虽然很苛刻、不通人情,但是,签订合约的时候,没有人逼迫盛一伦,而是盛一伦自愿签署的。所以,不存在侵犯盛一伦权益一说,如果不想被“侵犯”,当初完全可以不签合约。

  据业内人士透露:“很多艺人在没出名之前,都巴不得有公司签了自己,即便合约中有一些所谓的没人情味,但当时的他们都拍着胸脯说自己不介意。不过,一旦这些人出名了、火了之后,认为自己有话语权的时候,就开始认为合约不公平了,就开始觉得有想法了,就开始忘本了。如果背后再有人撑腰,就会更加变本加厉了。”

  蒋劲夫闹解约的老东家唐人总裁蔡艺侬也曾对媒体说,“这个时代光靠情感是留不住人的”。

  在这个“情感不好使”的时代,合同自然成为了一种约束。合约不是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应。履行合约也是当事人的分内之事、无可厚非,如果在双方都在诚信的基础之上,合同即便有也可以当作无。当有一天双方要用合同来“交流沟通”的时候,也意味着情分不再。

  此次盛一伦和乐漾对簿公堂,并不是说某一方没有丝毫过错,乐漾拖欠工资说不过去,盛一伦影响《将军在上》拍摄进度并要挟乐漾也不好看。

  先不说盛一伦与乐漾的矛盾与否,大众看到的、感受到的,其实更多是盛一伦的“不负责任”。

  盛一伦与乐漾做对抗的时候,正值《将军在上》刚开拍不久。在拍摄过程中遭遇艺人与经纪公司解约风波的,此前在业内也较为少见。

  有知情人曾对媒体透露:“这个事情对于剧组来说一度很麻烦,因为都不知道要跟谁对接了。盛一伦有几天暂停拍摄,剧组不得不一直调整拍摄通告。”

  一部剧是数百人的集体劳动成果,牵一发而动全身,所幸此次风波没有给《将军在上》带来太大影响。(目前《将军在上》在正常拍摄,大约于3月杀青。)

  在业内人看来,盛一伦作为出道才一年的新人,就把一手捧红他有知遇之恩的东家给告了,做的确实有点过分。而且也让有意向做接盘侠的公司会重新做权衡。而且官司在身、合约没解除之前,如果想找盛一伦合作,会有所考虑和忌惮,并不利于盛一伦的发展,毕竟他还没有火到有公司愿意为他付出一切代价。

  就目前情况来看,盛一伦和乐漾的梁子是结下了,换句话说,盛一伦也和乐视结下了梁子。

  乐漾的老板是甘薇,甘薇的老公就是乐视的董事长贾跃亭。即便乐视早前曾出现一些经济危机,但有一句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乐视影业在如今的影视剧市场仍占据庞大的一席之地。

  这可能意味着,盛一伦在出道一年后,就损失了很大一部分影视资源和平台。

  所以,作者认为这并不是一个明智之举。

  写在最后

  其实在谈艺人最基本的契约精神之外,这个行业更应该相互尊重。尊重有合约在身的艺人,尊重艺人合约所在的公司。

  早前,蒋劲夫上诉唐人要求解约败诉,堪称史上第一例解约失败,但是却揭开了行业的诸多问题,除了艺人想要掌握话语权和分成问题外,第三方的诱惑或唆使也是很严重的问题所在。

  如果说盛一伦此次的幕后公司、接盘侠上海岩吉文传传播工作室与他是“关系匪浅”,那么早前蒋劲夫背后的公司就是蓄意为之。

  业内人士曾对媒体表示:“所有单方面强势要求解约的新人,基本上都是有大公司在背后撑腰,比如当年华谊庇护下赔偿195万解约了的林更新。” 

  所以,如今艺人的粉丝都能随随便便让爱豆身边工作人员分分钟下课、甚至讨伐经纪公司,更何况是艺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艺人和公司的关系是这个行业里非常重要的合作,本不该如此凉薄。

  签合约前,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签合约后,提高自身的契约精神,目前看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无论是艺人还是公司。

  毕竟,做好任何一件事的前提都是先做好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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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盛一伦 乐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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