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面临停播或更名

2016年01月06日 04:59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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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温州小伙金阿欢起诉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商标侵权一案,也曾闹得沸沸扬扬。时隔三年之后,昨天,该案有了最终结果,江苏卫视被终审判决停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消息传出后,不少观众都很关心《非诚勿扰》这个节目会不会就此退出电视荧屏。对此,原告金阿欢的辩护律师肖才元对华商报记者表示,江苏卫视从未就此事与他们进行过和解,而截至昨晚华商报记者发稿时,江苏卫视也并未就如何应对做出正面回应。

  >>原告律师

  我们就按照判决的结果来

  对于电视节目商标侵权一事,原告方代理律师肖才元表示,很多电视台和节目都会提前处理相关事宜,但《非诚勿扰》好像成了特例:“偏偏《非诚勿扰》根本就没有去查询,可能压根就没有想到这个事情。之前在案件中有个争论就在于,江苏卫视认为他们是一个电视节目,不是商标。我们觉得这就是一种商标性的使用,电视栏目的名称就代表着这个栏目是为电视服务的,实际上就属于服务性的商标。”

  而对于案件开始以来的这三年,肖才元律师也表示,从来没有和江苏卫视有过和解方面的沟通结果:“我们在整个代理过程中,从来没有提到过赔偿这个事情。虽然法院在主持的过程中,询问过我们是否可以调解。调解的方式通常情况下是,对方是否愿意购买商标。但江苏卫视在对待这个问题上面,自始至终根本不予考虑,所以双方也没有过和解这方面的沟通。”那么接下来的过程中,原告方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肖才元律师说:“判决书是元旦之前送达生效的。这个结果生效之后对方没有表示,我们现在也不考虑其他事情,既然法院这么判的话,我们就按照判决的结果来,我们会正常使用自己的商标。”

  >>网友态度

  不管怎样,别影响我看节目

  据本案原告,持有第45类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指定项目的“非诚勿扰”注册商标专有权的金阿欢介绍,自己是在《非诚勿扰》电影热映的2009年参照电影海报的繁体字样申请注册了商标。2010年获得商标注册证书后,他创办了号称中国第一家婚恋连锁实体的非诚勿扰交友网站,然而就在他迅速启动自己的创业计划、准备做大做强品牌时,烦恼也接踵而至。原因正是《非诚勿扰》电视节目的火爆。他认为电视节目严重制约了自己品牌的运作,并认为“不知道真实情况的人还以为我们公司在利用《非诚勿扰》的节目名气进行推广,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拿起了法律武器”。

  昨天下午,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研究院也发文解释了这个案件其中存在的关系,“把娱乐节目和婚介服务混在一起就像是咖啡兑啤酒一样的奇异混搭,这种混搭的结果对一个历经观众考验的优秀节目来说是灾难,对于商标法来说是悲剧。”虽然这个案件在法律范畴,还存在着继续申诉的可能性,但对观众来说,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还是节目是否可以继续播出,有网友就表示:“我管你怎么宣判呢,我要的很简单,就是可以继续看到想看的节目,仅此而已。”也有网友说:“这个判决告诉大家,电视节目《非诚勿扰》并不是一档电视节目,只是一个商标而已。”

  >>江苏卫视

  内部人员劝大家不要轻信

  侵权案曝光以来,江苏卫视《非常勿扰》依然正常播出,不但调整了播出时间和周期,还在嘉宾阵容上进行了多番尝试。乐嘉离开后,《非诚勿扰》推出了“非诚合伙人”合作模式,先后邀请了佟大为、刘恺威、张亮、黄磊等男明星,担任《非诚勿扰》的特邀嘉宾。直到目前,基本固定下来孟非、黄菡、黄磊的“铁三角”组合。

  不过,节目刚刚寻求到另一个发展方向并在逐渐稳定过程中,却宣告“节目名称侵权”,对节目未来的发展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昨天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非诚勿扰》导演组内部人员,对于《非诚勿扰》侵权案一事,对方表示:“目前网络上有些也是不实消息,所以不要轻易相信。”但对于目前的真实情况,对方表示不便多说。而就《非诚勿扰》是会重新改名播出,还是就此退出电视荧屏,华商报记者也第一时间联系了江苏卫视总编室的工作人员,对方只表示领导正在商议(此事),并未多说。

  华商报记者朱秦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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