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艺界“以德服人”还行得通吗?

2016年08月25日 01:00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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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美虹

  这两天,宋小宝接连登上热门话题榜,不过都不是什么好事:前两天的“耍大牌引百人围殴”被辟谣了,紧接着又被曝出轨粉丝三年、女方数度流产。面对丑闻,工作人员“不回应”的不置可否态度,更似坐实了这则传闻。

  此前关于宋小宝的新闻,并非其私德,而是猜测其究竟会不会选择单飞。从中国传统文化来讲,人一红就变脸是桩非常缺德的事,做人得排在技艺的前头,恩、情、义是维系旧式班社制度的基础。自作主张的“单飞”在以往好比叛师自立门户,轻易不这么干,可在如今的市场化环境中,艺人之间的薪酬差距越来越大,情与义要对抗起名与利,是多么的艰难——你看,德云社成员何云伟、李菁、曹云金翅膀硬了就“叛逃”,还要声泪控诉自己当年受了多大委屈。

  时代不可逆转地进入了21世纪,曲艺界却依然停留在几百年前的那一套管理方法:磕头拜师、体罚、同吃同住公私不分,徒弟的私生活师父也要过问,种种规矩照搬不误(这说的是民营剧团,国有院团那种吃国家拨款的不算)。按照理想模式,这样的团队宛如一个大家族:师父是大家长,徒弟们是小辈,师父恩威并施提携后辈,徒弟乖乖听话不抢不争,好一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和谐景象。

  不可否认,在当年儒家文化为主流的大背景下,这套制度在培育新人、防止人才流失等方面的确起到了作用,可现在越来越显出弊端了:对内压制得越紧反弹力越大,可对外又是封闭的,论资排辈得厉害,外人根本水波不进,更别谈交流创新了,传统曲艺也就在这样的内耗中逐渐衰微。

  怨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说到底,还是家族式管理模式亟需改革了——这样的“家剧团”、“家公司”缺乏内部激励机制,不给后来者出头的空间,难以跨代际、跨地域、跨领域做大发展,一旦核心人物不在了,自然而然也就烟消云散了。

  和曲艺界相比,没有传统包袱的演艺圈沿用的是西方传来的经纪公司制度——艺人作为个人与经纪公司签约,双方约定分成比例、合作年限,合约期满可以好聚好散,也可续约。又不是卖身,有了纠纷大不了对簿公堂嘛,一切都以白纸黑字的条款为据,靠的不是情感道德,而是理性的契约精神。至于怎么“绑定”艺人?通用的是股权激励——既然都成了公司合伙人,还会存二心吗?

  借鉴就在身边。跳出小圈子,跳出家族管理模式,传统曲艺才可能迎来百花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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