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钱投票”违背规则

“烧钱投票”违背规则
2017年10月10日 00:33 北京晨报

“烧钱投票”违背规则

  如今在微信朋友圈存在大量的投票链接,其中一部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票。为拉票,有的家庭发动所有关系网,有的家庭则通过刷票公司、买票等操作让孩子的票数高高在上。记者发现,一些投票链接中,除了“投票”,还自带“礼物”功能,每个礼物均对应不同的票数,任何人可以花钱购买礼物送给选手,花的钱越多,票数上升得越快。(10月9日《新京报》)

  烧钱事小有损公平事大

  朋友圈投票,看似比拼的是朋友圈的人脉关系,实际上是金钱的抗衡。与投票内容相系的质量因素、人气因素等,都被异化为一种游戏,使投票评选毫无公平、公正可言。 

  朋友圈投票,无法置身于投票程序之外。一家制作投票页面的公司负责人坦言,选手票数可以在后台进行更改。可想而知,如果堵不住投票规则、投票程序本身的漏洞,所有拉票人、投票人忙得不亦乐乎,都可能面临“方向不对,完全白费”的结果。 

  朋友圈投票,更有花钱买票之弊。现在,投票程序制作公司会给投票玩一些手腕,投票过程中,诱使拉票人或主办方花钱买“礼物”,并从中渔利。谁花的钱多,谁购买的礼物好,谁的票数上升得就快。这样的投票,拼的不是投票项目本身的实力,而是看你是否舍得投入,是否在乎评选活动及其结果,经济实力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如果朋友圈投票是有关未成年人的,那么,无论谁得了什么名次,未成年人都将受到伤害。因为投票结果并不是最佳最优的,有的甚至将最差的呈现出来,公平就无处安放,公正更无从谈起。为了参加这些活动,有的人付出了太多,收获甚微,有的人成了别人的陪衬,对投票评选大失所望,影响参与者的自尊心就在所难免。而成人的投机、作弊、花钱买来的奖项,又让一些孩子滋长了功利、虚荣,不经意间懂得了靠钱运营的门道。 

  基于此,对朋友圈投票,要淡化也要抵制。参与者应当毫不犹豫地反对朋友圈拉票行为,不要把朋友圈拉票太当回事,更不要用钱迎合和处理这些有失公平的拉票、投票活动。这会影响主办方再以这种不正当的方式决胜负,而使用其他公平打分评选的规则。

  卞广春

  折射教育观念迷失

  从正面来说,这或许应了“可怜天下父母心”那句老话,但反过来讲,这样的评选对孩子而言弊多利少。比如,“最可爱小朋友”的评选,得票多就可爱,怎么看都是功利的谎言。事实上,每个孩子都是可爱的,无需通过评选来满足孩子被肯定的心理,人为制造差别,会有形无形地增加孩子虚荣的心理暗示。又如,有关孩子才艺的比赛,与实力无关靠刷票获得的名次,也会颠覆孩子对公正的理解。诸如此类,危害不容小觑。

  这些危害,父母或多或少知道,但也容易在“评孩子、考父母”的惯性中迷失,既有别人孩子的父母都在拉票、刷票的从众心理,也有担心如果不给孩子拉票、刷票,会伤害到孩子的自尊心。足见,“帮娃刷票”内在驱动其实也是盲目的攀比心理。而有关孩子的微信评比和比赛越来越多,利用的正是这种心理。事实上,许多微信评比的内在目的不在评比本身,或是广告营销的载体,或是公号推广圈粉的手段,甚至一些评选还是网页开发者和举办方联合代刷谋利的手段,诸如此类,无异于给孩子父母挖了个陷阱,玩了请君入瓮的游戏。

  “帮娃刷票”折射出父母教育观念的集体迷失,首先,对孩子的成长不能什么都包办,不分是非去越俎代庖;其次,孩子成长重要的是心灵成长,有独立的思考和正确的价值判断,家长要培养的恰恰是这些。像刷票的评比,要让孩子懂得结果有什么意义,以及获得结果本身的正义,一味地停留于怕伤害孩子自尊攀比式的保护,并不是真正的关爱。更何况,父母本身的言行是对孩子最直接的教育,要想孩子学会人格与精神独立,父母本身就得理性,不掉入虚荣攀比的陷阱便是现实最好的教育。

  房清江

  莫以票数定高下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一些评比活动也傍上了网络,由此催生的网络拉票现象司空见惯,刷票软件、刷票公司等更一度甚嚣尘上,在一部分人煞费苦心拉票、刷票的同时,自然免不了公众舆论对“票选”结果的质疑,时常见诸于微信朋友圈的投票链接、应运而生的刷票机构、花8000元保第一之类承诺、开发APP专门做刷票,乃至投票链接自带“礼物”功能,完全变异成烧钱游戏,网络、朋友圈投票的准确性、可信度之微弱不难想象。

  由于虚拟网络的复杂性,网络投票难免可能掺杂“水分”,本身就很难保证结果的客观、公正;某些评选活动本身具有较强的地域性、行业性和专业性,网民、朋友圈不可能是万能的,了解所有候选人的情况,投票的随意性很大,要求做到严谨、公允并不现实;尤其是候选人自己或其亲友在朋友圈拉票,无异于现实中的走后门、托关系甚至有贿选之嫌。倘若将网友投票情况作为评优选佳依据,评选活动既没权威性可言,还可能滋生负面影响。

  人们何以热衷于朋友圈拉票?笔者认为主要缘于两大因素,一是功利、虚荣心理滋长的拉票冲动,且不说事关自己或者孩子、朋友荣誉得失,而且票数太少也显得没面子;二是网络拉票管用,这是最为关键的地方,倘若不以网友投票定高下、分胜负,想必就没那么多人想方设法去拉票,更别说花钱买票、衍生出投票、刷票产业链了。要遏制网络拉票、刷票乱象,既需要公众以平常心看待荣誉、参与评先选优活动,网络投票功能定位纠偏更关键。

  网络投票、朋友圈拉票,这个当然可以有。但除了特定部门组织的特种性质评选活动且以严格的技术措施杜绝作弊之外,网络投票活动通常宜更侧重于以推介、宣传为主要目的,通过发动网民、朋友圈参与趣味性的投票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活动情况,了解候选人的事迹,在投票中学习,在学习中传播,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进而营造更为浓厚的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氛围,最大限度地传播正能量。

  范子军

  将拉票纳入监管范围

  朋友圈投票数量不仅可以靠绑架人情去拉,还可以通过刷票公司或投票平台花钱去买,这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买“礼物”兑换票数和雇人刷票没有本质区别,无非是烧钱,有时烧了钱,最后还是打了水漂。当朋友圈投票沦为烧钱游戏,就不只是变味这么简单,而是已游走在违法的边缘。

  花钱拉票违法吗?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条文未对此做出禁止性规定,相关部门也难以监管,但这种不诚信的行为无疑极具欺骗性和破坏性,不仅损害了活动的公平竞赛环境,侵害了其他选手及观众的正当权益,还挑战着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伤害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一些涉及孩子的拉票投票,更涉嫌毒害下一代。花钱给孩子买荣誉,这是最糟糕的教育。

  今年年初,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相关通知,对网络投票活动进行引导和限制,要求坚持“不唯票、只唯实”。但这远远不够。

  对朋友圈拉票说不,仅靠人的自觉和勇气是不行的,应构建制度之笼,将其纳入监管范围。相关部门应出台规定,有必要完善社会征信系统,将活动相关人员的“劣迹”记录在案、形成震慑。让不诚信的人付出代价、寸步难行,这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此外,有法律学者指出,拉票过程中的一些环节极有违法可能,比如刷礼物换票或奖品环节,组织者若有高比例抽头,则有可能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商家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和关注公号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也将面临触犯法律的风险。对此,理应严惩不贷。

  陈广江

  ●三言两语

  表面看这种现象折射的是某些浮躁、虚荣风气,其实,虚荣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很多人包括一些单位,在自欺互欺的演戏中丢了底线。

  ——马涤明

  这样的投票向参与者传递“干得好不如投机取巧”的负能量,既有违公平,也存在泄露个人隐私的嫌疑,催生从中渔利的刷票中介,甚至演变成赤裸裸的“烧钱”,触犯法规。

  ——罗度

  朋友圈投票存在刷票行为,微信管理平台也不应是旁观者。朋友圈既然是一个投票平台,应当从技术角度挤压刷票行为,挤干虚假水分。

  ——黄齐超

  只有从制度层面明确此类活动的相关禁止开发、开放条款,让微信朋友圈的购买礼物刷票现象不得随意设置和出现,直至最后消失,才能从根上去除此类违法现象。

  ——余明辉

  烧钱刷票参与者也应积极地否定、抵制乃至举报,从自身做起,遏制“烧钱的投票”。

  ——杨松

新浪娱乐公众号
新浪娱乐公众号

更多娱乐八卦、明星独家视频、音频,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entertainment)

娱乐看点

热门搜索

高清美图

明星势力榜

票房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