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手艺公开还是秘藏?

传统手艺公开还是秘藏?
2017年10月18日 01:19 北京晨报

传统手艺公开还是秘藏?

  最近,江苏省非遗项目“宜兴青瓷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詹杏娣将凝聚自己半辈子心血的青瓷釉料配方捐献给无锡地区,免费供公众使用。

  这一做法引发了人们对于传统手工艺生存困境的关注,而詹杏娣公布配方的行为也引来许多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公开配方技术,可以帮助传统手艺更好的传承,也有人认为,不尊重知识产权,反而会加剧传统手艺的消亡。

  正方 非遗的价值是文化

  高巍(民俗学家)

  非遗和知识产权,是两个不同领域的概念,可能有人觉得某种秘技、秘方有知识产权的问题,但实际上和非遗这个概念没有太大关系。举例来说,老北京的传统手艺,毛猴也好、面人也好、棕人也好,从技法上来说,没有特别大的差别,并不存在某种独有的、核心的机密,一个做毛猴的,未必就不会做棕人,所以也就很难界定知识产权的问题。更有意思的是,即便是同一门技艺,也可以有多个非遗项目、多个传承人,比如泥人,有天津的泥人,北京的泥人,追本溯源,都传自同门,但却是不同的非遗项目。

  非遗真正的价值不是技术的价值,而是文化价值,是它所凝聚的人类的某种记忆所带来的价值。技术本身的价值反而不重要,为什么这么说呢?比如某种传统的玩具手艺,它的价值在于它代表着我们过去的某种文化、历史、记忆,而不是在今天能创造多少利益。事实上,不少传统手艺,在今天其实并不太容易获得人们的认可,一方面这些技术大多是手工艺,无法和现代工业生产竞争,用传统手工艺做一个的工夫,机器能做无数个,成本没法儿比较。另一方面,这些作品造型、审美等都是过去的,而人类的审美总是在变化,也就是说,传统的工艺品,在今天,并不都能被人们喜欢。综合两者,这些造型单调、审美功能不高、价格偏偏又很贵的工艺品,和现代工业生产的造型丰富、符合现代人审美情趣、同时又功能多样的产品比起来,人们选择哪个,很容易判断。

  所以,把非遗和支持产权放在一起,其实是一种误区。在今天,保护非遗也好,开发非遗也好,最重要的是保护和开发它的文化价值,而非商业价值。目前全世界大都以扶持为主要手段,但这只是暂时性的,很多非遗项目,本身没有活起来,没有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单靠扶持是很难长久的,就好像剪纸,一张纸片不贵,但过去也是要买的,没有说用纸的时候去哪儿领一沓。

  很多时候,非遗传承的困境也正在这里,一方面和现在社会脱节,一方面它的文化价值又没有开发出来。怎样开发呢?我想有几个方面需要重视,一是通过非遗让人们获得对历史、文化的认知,让人们知道,我们的过去是怎样的,我们拥有过什么样的东西。另一方面,非遗本身的技艺也在不断的变化和调整,适应现代人生活。不能一成不变,就好像酿醋,如果完全依照过去的技艺,肯定产量很低,价格却很高,这有什么意义呢?

  还有一些传统技艺,在今天已经不再具备实用的价值了,也很难开发出新的实用价值,没有了融入生活的途径,这样的非遗当然也要保护,但保护的方法则是另外一种,比如通过文字、影像记录下来,放在博物馆里保护起来,让后来人知道,我们有过这样的东西就可以了。一定要把这些记忆重新推广开来,反而不太合适,也很难有效果。

  保护非遗是所有人的共识,但是如何保护,保护的核心是什么,一定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非遗注重的一定是技艺背后的文化价值,而非技艺本身。所以,知识产权也好、专利也好,对于保护、传承、开发非遗的文化价值,并没有好处。

  反方 尊重权益同时去激励

  梁固本(著名律师)

  从非遗本身的角度来说,非遗是人类共同的财富,这毫无疑问。但实际的传承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不少传统技艺,在历史的传承过程中,都是通过少数人群、甚至是特定的家庭一代代传下来的。他们对这些人类财富的传承,有重要的贡献和作用,这也是不能否认的。

  当今社会,对非遗的保护一般都是通过各种渠道的扶持来实现的,但我想,扶持是为了未来继续传承下去,但对过去乃至现在的传承没有给予足够的认可,所以我觉得其实可以通过一些措施,给予传承人一定的奖励,肯定他们过去做过的贡献。如果涉及到一些技术上的机密,比如秘方、秘技之类,还可以比照商业价值,给予一定的支持和保护。

  昨天是今天的历史,今天就是明天的历史。从这个角度来说,应该保护传承者的利益,一方面这是对非遗传承的尊重,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另一方面也对非遗未来的长远发展有利。

  此外,在有条件有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引入公益或半公益的方法,引导和鼓励民间公益组织,对非遗项目加以支持和开发。有些东西看似过时了,但在今天这个多元化的时代,很难说什么时候它就会重新流行起来。比如京剧,过去许多人都觉得京剧过时了,但在今天,听京剧的人越来越多,时代是不断变化的,一种东西是否会被人们认可、喜欢,是否会成为流行,往往是无法判断的,说不定哪个看似濒危的技艺,忽然就流行起来了呢?而一旦获得市场的认可,还需要担忧它的传承吗?

  所以,在保护的同时,也应该引入市场机制,让传统技艺、工艺有一个新的出路,仅仅保护起来是不够的,只有让它重新流行起来,重新被人们接受和喜欢,才是最好的保护。

  如果要引入市场,当然就要保护传承者的利益,一些秘方、秘技,在有利于保护的情况下,应该尊重传承人的意愿,如果传承人考虑到同业竞争的问题,不愿意公开,当然也尊重和保护他们的权益,这是毋庸置疑的,我们谁也没有权利要求人家公开技艺,这不符合现代法治的精神。

  但同时,我们不得不看到,很多传统的技艺、工艺在今天这个时代,生存、传承都很困难,所以理应寻找更多、更好的保护和发扬的办法。比如一些博物馆、艺术院校、甚至普通的学校,完全可以聘请一些非遗传承人做客座教授,将非遗引入教育机构,请他们教授技艺,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学习,这样的现象现在已经有了,也是很好的尝试,一方面有利于传统技艺的传承,一方面也保护了传承人的利益。

  过去很多人都觉得秘不示人的方法有碍传承,那种“传内不传外,传子不传女”的做法,使多少优秀的技艺、文化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所以公开看起来是保护传承并且发扬光大的最佳途径。但反过来,谁家有秘方绝艺,就让人家公开,谁还会去认真钻研技艺呢?

  非遗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很难有一个通用的保护办法。从个案上来说,我们当然可以呼吁整个社会大力救助,不惜代价地保护,但从整体来说,就必须有一个系统化、多样化、开放式的体系,来促进非遗的传承。

  主持人说

  专利的目的是共享

  尽管不少法学家认为,非遗技艺和知识产权之间有着难以回避的联系,但在全世界范围内,非遗的知识产权,仍旧是一个难有定论的问题,其中包括代际公平和代内公平的矛盾、个体与群体矛盾、文化和利益的矛盾等。

  从本质上来说,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为了推动知识的创新、进步和传播,法律保护发明者、创造者的利益。但同时,所有的保护都是有期限的,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有三种,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为20年,其余两种为10年,自申请之日算起,有效期满后,成为公开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不再续期。所以,法律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者的利益,但根本目的,却是实现知识与技术的最终共享。即便如此,仍旧一直有学者反对知识产权保护,认为这会阻碍技术的发展。

  非遗大多是传承久远的技艺,这些技艺或许并没有申请过专利,但保护非遗,本身的目的就是为了发扬传统文化和技艺,传承人的利益和文化的发扬光大之间,究竟应该如何协调,或许还需要更多的讨论和思考。

  本版主持 周怀宗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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